金融界网站讯 今日,一条关于“中信证券(600030,买入)虚增互换业务1.06万亿”的新闻又将漩涡中的中信证券置入聚光灯下,同时,券商间互换交易也引起关注。
这条新闻来源于,中国证券业协会在11月24日公布的“场外证券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报告中称,“发现的问题:10月,我们发现中信证券自2015年4月至9月报送的场外衍生品月报数据出现重大误差,造成其间该司各月互换业务新增规模及终止规模同时虚增(累计虚增额达10,633.63亿元),但未对每月存量规模造成影响。该误差影响范围包括2015年4月至9月各期《证券公司场外业务数据统计报表》中互换业务月度新增、终止及年度累计规模,相关数据已在本期报告中予以修正。协会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发现违规情况将视情节相应采取自律管理措施。”
对于此事,中信证券相关负责人向金融界网站表示:出现这一问题是因为公司系统升级造成了对外报送个别信息的错误,主要涉及互换业务2015年4月-9月新增规模和终止规模的数据错误,但存量规模数据是正确的。公司在发现相关问题后,已于2015年11月初进行了数据更正。当前,公司互换业务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
从公告中首先我们需要厘清几条基本概念,便于大众能够快速地找到“槽点”。
股票收益互换是什么?
是一种场外衍生品。基于股票的收益互换,是指券商与客户根据协议约定,在未来某一期限内针对特定股票的收益表现与固定利率进行现金流交换,是重要的权益衍生工具交易形式。
收益互换也和场外期权、收益凭证成为了场外衍生品最重要的业务。
该项创新业务于2012年底启动试点,首批获得试点资格的有中信证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证券、银河证券、招商证券(600999,买入)、光大证券(601788,买入)等六家券商。
在2013年中证协创新创业大会上,确定自营业务的创新包括“扩大了证券公司自营业务的投资范围,鼓励证券公司开展收益互换等衍生品业务等。” 据报道该业务在2012年启动试点至今有超过20家券商获此牌照资质。
争议点在哪里?
而此次中证协公告曝出虚增互换业务规模1.06万亿元,据上海某知名私募人士向记者分析,中信证券此事最大的争议在于可能隐瞒了资金的真实去向。
沪指从6.15-8.26日两个多月的时间里从5178点到2850点,跌43%。股灾过后国家队也反映迅速,救市到目前也初见成效,沪指企稳反弹至3600点一线。而中信证券被认为是参与救市的“队长”。
股灾过后,下至小的贸易公司被查,上到证监会副主席被调查。救市队长中信证券迎来了“重大考验”,总经理程博明等高管相继被查,董事长王东明退休。
为什么是“虚增”?
因为融资融券额度有上限,券商手里即使有钱也会碰到天花板而借不出去,于是资金可以走收益互换,而且很隐蔽。虚增的这些钱可能做了其他的用途,最后被发现没有用来做互换业务,所以才是虚增。
经济学家宋清辉在接受金融界网站连线时表示:“券商的互换业务从本质上来讲仅是一份对赌协议,因为并没有发生真实的交易行为,尚谈不上属于财务造假。”
服务客户有哪些?
目前券商开展的收益互换业务交易对手主要有四大类:私募基金和一般投资机构、上市公司股东及其高管、银行、保险及公募基金。
举例来讲,2014年据北生药业公告称,北生药业接公司股东瑞尔德嘉函告获悉, 11月4日,瑞尔德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5000000股,交易价格9.5元/股,交易金额为14250万元。
而同时,中信证券与和熙成长型2号基金签署了收益互换交易协议,和熙成长型2号基金的实际控制人为顾国平,顾国平为北生药业非公开发行股票交易完成后的实际控制人。这是典型的为大宗交易客户提供的收益互换业务模式,即客户计划通过大宗交易平台买入某上市公司股票,而该客户先与券商签订‘收益互换’协议,再由该券商提供配资,并代由在大宗交易平台接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