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好改革的节奏、力度与市场可承受度的关系;坚持统筹协调,守住底线的原则,及时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
注册制的推进工作正有条不紊地稳步开展。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3日晚间在答记者问中再次强调,目前证监会相关规章规则的起草工作正有序进行,注册制改革实施的具体时间将在完成有关制度规则后另行提前公告。
作为资本市场改革的头等大事,注册制的正式实施时间一直备受市场关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议案,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授权期限为两年。
“这里讲的3月1日,是指全国人大授权决定两年施行期限的起算点,并不是注册制改革正式启动的起算点,改革实施的具体时间将在完成有关制度规则后另行提前公告。”邓舸强调。
全国人大的授权决定,为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一决定的正式通过,标志着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是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的重大进展,也是完善资本市场顶层设计的重大举措。
从程序上看,国务院将根据授权,对注册制改革作出相关制度安排,出台相应的文件。随后,证监会将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制度安排,制定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邓舸介绍,目前证监会相关规章规则的起草工作正有序进行,待各方面条件成熟后,将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因此,从这个角度看,注册制正在履行相关的程序,并没有市场传闻的推后或提前,只有在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准备成熟时,注册制改革实施的具体时间才将明确。
由于注册制对资本市场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巨大影响,在实施之后,其推进必将延续中国金融改革渐进式的路径,无须担心短期内对资本市场造成重大冲击。
邓舸表示,实施注册制改革将坚持循序渐进、稳步实施的原则,处理好改革的节奏、力度与市场可承受度的关系;坚持统筹协调,守住底线的原则,及时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注册制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会一步到位,对新股发行节奏和价格不会一下子放开,不会造成新股大规模扩容。
从更宏观和更长期的角度看,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有利于培育和形成市场自我约束机制,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有利于提高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有利于实现投融资功能平衡协调和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日前表示,从核准制到注册制,不是简单的行政放权,而是资源配置机制的变革,是资本市场平衡权责结构的变革。注册制改革的核心是强化信息披露,建立基于成长性而不是重要性,立足于未来而不是关注过去的企业上市标准,目标是建立一个信息透明、自主投资、预期有序、基于成长的股票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