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规划提出的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以及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目标要求,无论哪一项都需要普惠金融与之相对应,为之提供服务。
国务院日前发布了《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文件,这个《规划》确立了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从普惠金融服务机构、产品创新、基础设施、法律法规和教育宣传等方面,提出系列政策措施和保障手段,对推进普惠金融实施、加强领导协调、试点示范工程等方面做出相关安排。借鉴国际成熟经验制定并实施我国首个发展普惠金融的国家级五年战略规划,在统筹“十三五”期间我国城乡金融发展方面将起到重大的战略指导作用。
普惠金融最早是联合国在2005年宣传小额信贷年时提出的,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在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努力下,普惠金融逐渐成为一套牵涉金融结构调整和金融体制变革等重大问题的发展战略和操作理念。但在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进程上各国快慢不一。目前,除了欧美、日本和韩国等极少数国家之外,约占全球人口80%的国家依然存在城乡差别。城乡统筹发展也就成了发展中国家面临的现实课题。从实现了城乡统筹发展的国家看,第一,发展普惠金融,促进城乡金融资源的均衡分布与利用非常重要。第二,参照印度、巴西等两个“金砖国家”及日本和韩国两个周边国家的经验,在做好普惠金融发展的顶层设计的同时,更要有制度创新。创新要体现普惠金融的三大特征:即“渗透性(penetration)”,从人口与地理方面提升农村金融机构与人员覆盖率;“可及性(accessable)”,增强金融产品与服务的便利性;“使用性(usage)”,切实提升低收入群体与小微企业对金融产品与服务的使用。第三,在福利主义与商业化之间探求普惠金融的可持续性。在各国的实践中,普惠金融通过政策措施增加覆盖面,但风险及可持续性不足问题较为普遍。为增强小额信贷及微型金融的可持续性,普惠金融机构就必须在福利主义与商业化间寻求平衡,探寻有本国特色的为低收入群体及小微企业融资的市场化机制及支持城乡金融要素流转的机制。
在我国,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到2020年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十三五”规划必须紧紧围绕实现这个奋斗目标来制定,并努力实现以下新的目标要求:即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以及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这些新的目标要求,无论哪一项都需要普惠金融与之相对应,为之提供服务。
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普惠金融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其中,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是当前我国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由此可以看出,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有利于促进金融业可持续均衡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增进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也可以说,普惠金融发展规划与“十三五”规划建议形成了有效衔接,并能从普惠金融方面助推“十三五”规划的实现。
要实现普惠金融发展规划,贵在构建多层次服务供给体系。正如《规划》提出的那样,要健全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供给体系,充分发挥传统金融机构和新型业态的作用,积极引导各类普惠金融服务主体借助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金融产品,降低交易成本。笔者认为,这是实现金融供给侧改革的具体体现。而要健全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供给体系,必须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根据普惠金融市场“金字塔式”的分层需求结构,细分相对应的客户,然后找准对应的服务群体,引导各类型机构和组织结合自身特点,找准市场定位,完善机制建设,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各类金融组织机构分工协作、互补竞合、共生共荣的金融生态圈。其次,还需着力满足“金字塔”最低端的覆盖城乡的特殊群体的多样化金融服务需求。实际上,《规划》中的普惠金融更多就是针对“金字塔”最低端的特殊群体的。在为这些群体提供金融服务时,不仅不能用一般的商业准则去判断和计算服务盈亏,而且这个群体对金融服务需求还具有简单化、便利性、安全性、易操作、高效率等特点。因此,需要充分调动并且发挥传统和新型、大型和小型、线上和线下金融组织机构的积极性、能动性,共同完成普惠金融服务工作。此外,还需明确区分能够提供普惠金融服务的互联网金融机构与互联网金融信息中介机构,并用监管制度来加强约束和规范。对于互联网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开展网络借贷、网络理财、网络证券、网络保险、互联网基金销售等互联网金融业务。至于互联网金融信息中介机构,应明确只能为金融供需者提供相关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
《规划》对普惠金融发展所需配套体系的完善提出多项举措,包括推进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建立健全普惠金融信用信息体系,建立普惠金融统计体系等。眼下这些配套体系建设正是我国普惠金融发展所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之一。下一步要根据普惠金融联盟《玛雅宣言》要求,加强具有我国特色的普惠金融指标体系建设,加快完善实现普惠金融发展规划的配套体系,以确保“十三五”期间更有效地推进普惠金融。
(作者系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教授,研究专员,银行业研究与诊断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