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2014年-2015年的爆发式增长,资产支持证券(ABS)正走在通往万亿存量规模的路上,机构投资者的热情亦在逐步升温。
中债登发布的《2015年资产证券化发展报告》显示,2015年全国共发行1386只资产证券化产品,总金额为5930.39亿元,同比增长79%,市场存量为7178.89亿元,同比增长128%。市场万亿存量,指日可待。
“刚过去的12月份,发行量又创了新高,总共发行了将近60单,总规模1300多亿元。”北京某券商固收分析师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在收益整体下行,信用事件将进一步增加的2016年,机构投资者的配置需求巨大,有望在今年上半年将ABS市场冲向万亿规模。
“信用债不敢买,担心踩雷,利率债大行都在扫货,我们的资金高一些,考虑到ABS产品流动性差,有一定溢价,正在想办法配置。”华南一位股份行银行自营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固定摊还型AAA优先档证券是该银行的首选。
万亿市场催生逻辑
招商证券近期研报显示,2015年我国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296期,发行总规模5929.45亿,比2014年增长83.65%,其中银行间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4075.24亿,同比增长44.12%,交易所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1854.22亿,同比增长362.59%。
“2015年大量城商行、农商行等中小银行开始参与发行ABS,成为新的发展动力。有些银行已经开始把资产证券化视为服务企业的新抓手,未来银行将不再只从自身信贷资产的角度做资产证券化。”华南某银行投行部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ABS万亿市场的催生逻辑时表示,部分股份制银行已将触角延伸至企业客户的资产证券化需求,发现其资产证券化需求并制定方案,“现在交易所市场上的大部分产品,后面其实都是银行在主导。”
“有了商业银行的深度参与,未来一年做一万亿也有可能,就像当年的‘非标’一样。”该分析师说。
Wind数据显示,CLO(银行对公贷款的资产支持证券)仍然是银行间信贷ABS最主要的品种,2015年共发行75期,规模3113.08亿元。汽车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和RMBS(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发行量分别排在第二、第三的位置,发行规模分别为327.15亿元和259.80亿元。
“信用卡、汽车贷款等消费类贷款资产证券化会进一步扩容,如果资产荒的格局继续,未来央行再降息,RMBS的需求也会加大,有望进一步放量。”北京某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国内个人房贷利率普遍偏低,且资产证券化“还没走完一个周期”,缺乏历史数据做参照,资金端需求尚不强烈,但“资产荒”局面或将驱动RMBS产品放量。
“RMBS与保险公司的资金,在期限上是匹配的,但由于目前RMBS的回报太低,难以与保险公司的收益需求相匹配。”该负责人说,“但保险机构现在也开始逐步了解ABS,与过去基本上不搭理,有了比较大改变。”
投资者之惑:ABS VS债?
ABS市场高歌猛进的同时,机构投资者对此亦愈发关注。
由于短期内CLO“一家独大”的局面难以改变,对投资者而言,CLO是其在参与ABS市场时遇到的最大类别资产,做出正确判断至关重要。
北京某公募基金人士认为,对CLO产品,基础资产来自大银行还是小银行,差异较大。小银行入池资产通常行业、地区集中度都较高,因此次级厚度也分得更多;大银行的入池资产更分散、资质也更好,但收益也相对更低。因此,他建议,评估此类证券要学会抓大放小,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需要重点关注,零散的主体信用资质整体把控即可。
交易所企业ABS则或许更有利可图。
前述公募基金人士分析称,由于交易所ABS产品通常项目文件是不公开的,需求端的竞争并不充分,甚至有些券的利率达到投资人的要求就被直接整包。而对供给端来说,同资质同期限的发行成本,高出市场上发债利率一两百个基点,发行人对此也并不会太敏感。
此外,公用类收费权、租赁资产、应收账款等打包的ABS产品,很多优先级证券的风险还是比较低,但超额收益不少。
Wind数据显示,从发行规模看,租赁资产和基础设施收费权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规模分别为532.57亿和485.70亿,占总发行规模的28.72%和26.19%。
值得一提的是,在辨别ABS产品风险并研判其投资价值时,投资者产生了困惑。
“信贷ABS我们会主要看产品的基础资产、内部增信措施、现金流模型等,但对于企业ABS,很多感觉就是债,主要还是看原始权益人资质、担保人情况等。”北京某银行理财配置人士对记者表示,收益权或收费权作为基础资产时,由于现金流与企业自身无法分割,在法律上难以实现破产隔离,故使用传统信用债的思维进行分析。
“但通过ABS来融资而不是直接发债的公司,资质往往又都比较一般,所以,尽管有一定的超额收益,我们会比较谨慎。”该银行人士说。
前述北京券商固收分析师建议,对收费权、收益权作为基础资产的企业ABS,“不妨直接把它当债来看待,首要关注原始权益人及担保方的信用”,对交易所小贷类、互联网消费金融类债权类等ABS产品,“性质上与银行间市场信贷ABS非常接近”,则可使用ABS产品的分析方法,关注分层涉及、内外部增信措施、次级的厚度、超额抵押等要素。
(编辑:曾芳,如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zengfang@21jingj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