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4日发布。意见要求,加快民间融资和金融新业态法规制度建设。尽快出台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规范民间融资市场主体,拓宽合法融资渠道。尽快出台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等监管规则,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深入研究规范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等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的政策措施,及时出台与商事制度改革相配套的有关政策。
进一步健全完善处置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梳理非法集资有关法律规定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对罪名适用、量刑标准、刑民交叉、涉案财物处置等问题进行重点研究,推动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建立健全非法集资刑事诉讼涉案财物保管移送、审前返还、先行处置、违法所得追缴、执行等制度程序。修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研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与司法机关在案件查处和善后处置阶段的职责划分,完善非法集资案件处置依据。(刘国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