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型企业在创业之初,白手起家,很难通过银行信贷或发债等手段筹集资金。风投创投基金的资本投入,往往成为初创企业启动开发的推动力。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全国政协委员、建设银行原监事长谢渡扬在今年“两会”的提案中提出,建议采取包括允许商业银行参与等多种鼓励措施,促进风投创投基金行业的发展。
风投创投基金业态不成熟
投资创业型企业的PE/VC本身存在规模小、发展不成熟等问题。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5年末,我国风投基金存量为3961亿元(不含天使投资,天使投资与风投基金合计约4900亿元),比2014年增加21.6%;单个基金管理规模约3.6亿元,低于2014年4.5亿元的水平。
2015年,我国风投创投基金开展投资3445起,其中披露金额的3113起,投资交易总额1293亿元;投资金额最为集中的五个行业是互联网、电信、生物/医药保健、金融、IT,合计占比约73%。
谢渡扬认为,我国风投创投基金业态不成熟,总体规模偏小,尚不能适应“双创”发展的需要;单只基金规模普遍较小,难以构建合理的产品组合,导致其抗风险能力较差;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存在专业人才不足、基金管理经验积累不够等问题。
此外,政策风投对创投基金支持力度不够,法律法规有待健全,缺乏整体规划和管理,监管也需进一步加强。以监管为例,尽管2014年8月证监会正式出台《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但多头监管和监管空白并存的问题依然存在。
在谢渡扬看来,某些基金在募集过程中,部分资金来源不合理,不具备长期性和承受较高风险等风投创投的特点。他表示:“个别基金管理人甚至对客户私下承诺,如保证本金安全、保证收益、承担亏损等,导致一部分短期投机资金进入风投创投基金。”
另外,还有部分风投创投投资并未进入创新创业,一些号称“风投创投”的基金,实际主要偏好投向已进入成熟期的企业,很少投入创业早期亟待资本支持的企业,甚至存在部分风投创投基金把闲置资金用于股票二级市场投机的现象。
建议允许政府、银行参与
鉴于以上问题,谢渡扬建议,应允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风投创投基金行业,可以发挥金融机构人才优势,在基金市场中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
谢渡扬表示:“以台湾地区为例,1996年允许商业银行在实收资本总额5%的范围内投资创投项目,成为推动创业投资发展的重要力量。”2016年2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也提出,“选择金融机构试点开展投贷联动融资服务”。谢渡扬认为,应尽快研究落实金融机构参与风投创投的实施细则,推进风投创投基金行业的有序发展。
谢渡扬还建议,应探索允许各级财政部门提供部分引导资金参与设立风投创投基金。可以考虑改变目前大多数财政资金仅用于各种补贴,资金有去无回的状态,通过政府的补贴资金进入基金的市场化运作,使这部分资金真正起到四两拔千斤的作用,形成良性循环。
谢渡扬认为,最为关键的是,应强化风投创投基金的顶层设计。首先要在政策上大力支持风投创投基金;其次要把风投创投纳入金融投融资发展规划,从宏观上指导风投创投基金业的发展;完善风投创投基金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明确风投创投基金的法律地位,规范风投创投基金募资和投资行为,健全风投创投基金合格投资人和信息披露制度。
谢渡扬还表示,应支持风投创投基金投资的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并为风投创投基金出台配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一方面,提高对创新型企业的税收减免额,减轻企业负担;另一方面,针对风投创投基金投资风险大、投资周期长的特点,在股权转让、并购等退出环节,重点给予税收优惠鼓励,促进其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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