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陆磊:
供给侧改革背景下的宏观审慎管理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是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重点工作之一;“十三五”规划纲要亦指出,加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构建货币政策与审慎管理相协调的金融管理体制。在第六届北外滩财富与文化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陆磊表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金融稳定提出新的要求,迫切需要为此建立宏观审慎管理制度。
从背景角度分析,陆磊认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中国“应该做的事情”。
“我们跟随发达经济体寻求某种工作手册的时代可能终结了。”陆磊表示:“从美联储的量化宽松,到日本的安倍经济学,再到欧洲央行所实施的负利率,08年金融风暴至今我们没有欣喜看到非常有力的复苏。”
陆磊认为,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这两种政策为主的需求管理的有效性呈现边际递减,如果延续发达经济体过去的老路走下去,或将面临一系列与其相似的宏观难题,“这值得让我们思考是否有优化的可能”。
当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为中国经济寻找新方向的同时,也将对金融稳定提出新的要求。
“通常说到供给侧改革,大家耳熟能详的就是‘三去一降一补’,其中有总量方面的操作也有结构方面的操作,都会对基础货币的提供产生影响。”陆磊表示:“金融资源成为最基础的配置要素,如何配置,由谁来配置,达成什么样的效果,这些问题自然而然对金融总体的稳定性提出了新的要求。”
既然金融稳定是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的关键所在,那么为此建立宏观审慎的管理制度显得尤为迫切了。
事实上,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是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重点工作之一;“十三五”规划纲要亦指出,加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构建货币政策与审慎管理相协调的金融管理体制。
在陆磊看来,宏观审慎管理制度的建设就是要建立“事前有效识别和防范风险,事中有效实行逆周期管理,事后有识别系统性风险能力”的机制,着力应对在改革和经济下行过程中的问题:一是降低波动性,进行逆周期管理;二是当波动不可避免,防范系统重要金融机构的风险,维护其安全性;第三,系统性风险的事中、事后管理,包括中央银行对价格体系的管理和救助等。
改革和完善金融监管体系,陆磊强调要坚持四点:功能监管,即建立针对各类投融资行为的功能监管,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行为监管,即要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实时监管以及穿透式监管。
陆磊特别强调,在供给侧改革过程中,金融市场体系建设非常关键,“只有直接融资体系发展起来,才能够在三去一降一补过程中实现相对无痛的转型,从而反过来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顺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