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农业生产,保证粮食安全,离不开健康肥沃的土地,也离不开优良的品种、先进的农业机械、农业技术,但更离不开的是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迎春花、玉兰花、桃花次第开放,芳菲四月天,伴随着越来越浓的春意,我国的农业生产也从南向北渐次进入高潮。农业部的农情调度显示,截至3月下旬,华南早稻和西南中稻进入播种育秧期,西北春小麦陆续开始播种,东北水稻大棚育秧已准备就绪,春耕备耕进展较为顺利。
但是,春耕备耕过程中,也有一些现象值得我们关注。有媒体近日调查发现,在国内部分粮食主产区,有些种粮大户在减少种植面积,有些则干脆退掉了租来的土地。虽然这些种粮大户所处地区不同、种植品种也有区别,但几乎都面临着种植成本上升、粮价下跌导致的收益下降,甚至亏本。
应当说,一段时间以来,在务工收益和务农收益的对比之下,选择留守土地并愿意扩大种植规模的人,他们对于土地的热爱,以及对于自身种粮技术的信心固然值得肯定。但是,更能激发大户们种粮积极性的,还是在众多强农富农惠农政策促动下,规模经营带来的可观收益。在过去的采访中,单靠种水稻或是玉米年收入几十万甚至过百万的大户们,笔者也多次遇到。
所以,当种粮收益出现下跌,甚至入不敷出时,他们的种粮积极性势必受到影响。而缩减规模或是“退租”也是他们降低损失、规避风险的理性选择。作为市场经营主体,这些大户的行为选择可以理解,但这种苗头性的倾向却不能轻视。因为如若这种情形大范围出现或是长此以往,既会给我国粮食生产来之不易的好形势带来影响,也会给国家粮食安全埋下隐患。
发展农业生产,保证粮食安全,离不开健康肥沃的土地,也离不开优良的品种、先进的农业机械、农业技术,但更离不开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一旦受到影响,恢复起来真的没那么简单。而在新的生产形势下,更应当进一步稳定和激发的,则是像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生产积极性,既因为他们的带动和示范作用更强,更因为他们是粮食等重要农产品(000061,买入)供给的主要产能基础。
激发种粮大户等的生产积极性,除了要让他们体会到职业的荣誉感,更要让他们有稳定的“获得感”,觉得种粮有利可图。如此,则一方面应当进一步强化支持鼓励政策的精准性及政策效能,在补贴方面注意普惠和特惠相结合,保证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真正能让多种粮者多受益;在生产经营方面,帮助他们研究市场,调整结构,注意“降成本”和“补短板”相结合,提高机械化程度,将过高的人工成本降下来,增加水电路等的投入,将基础设施的短板补上去。另一方面,应当尽快完善粮食收储制度及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配套方案,缩短市场波动给种粮人带来的阵痛时间。
眼下,桃花还未盛极,丁香也已绽放,希望种粮大户们能尽早舒展眉头,品味花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