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9日 来源:贵州专员办
为更好地适应财政预算监管工作“两个转变”要求,进一步提升监管成效,贵州专员办以规范财政管理为目标,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积极创新监管成果利用方式,努力实现与预算监管工作的有效衔接。
一是下达整改意见函。随着监管重心从以检查为主向以管理为主转变,贵州专员办及时调整过去以查处资金多少论成果的惯性思维,进一步发挥财政管理特色,把规范管理和预警纠偏作为工作的着力点。采取下达整改意见函的方式,在查出被监管单位违规问题的同时,有针对性地提出强化内部管理、加强风险控制等方面的整改建议,并通过监管回访机制,督促其高度重视、认真整改。转型以来,已下达整改意见函20余次,整改各类问题上百项,既有效规范了资金管理,又得到被监管单位的理解支持,实现了财政监管目标从“秋后算账”转变为“治病救人”。
二是约谈主要负责人。去年,贵州专员办针对核查发现的某市多次违规挪用社保资金、多头开设社保资金专户等问题,联合贵州省财政厅,共同约谈了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约谈会上,通报了该市的违规违纪行为,并从地方政府政绩观、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等方面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和造成的危害,提出了必须严肃整改、加强社保资金管理的要求。通过此次约谈,不仅解决了该市违规管理社保资金的问题,而且还及时纠正了省内其他市、县的类似问题,取得了监管“一个点”、规范“一大片”的效果。
三是加强情况通报。去年以来,贵州专员办“防患于未然”,以研究制定的7项预算监管实施办法为支撑,同地方财税部门和监管对象建立了必要的联席会议机制和联合监管机制。先后召开中央驻黔预算监管工作会、财政预算监管联席工作会、中央预算收入监管联席会、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调研分析会等,定期或不定期地将有关监管情况向地方财税部门、属地中央单位和企业等进行通报,促进监管信息共享互通。这种加强通报的方式,将被监管单位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到“见之于未萌,识之于未发”,实现了从源头上加强财政预算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