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1日 来源:北京专员办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监管是专员办转型后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北京专员办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工作中,面临全面监管工作经验不足、地方财政配合监管积极性不高等困难。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专员办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中央对京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建立健全专员办与财政部、专员办与地方财政部门两个预算监管联动机制,北京专员办近期开展了一系列工作,通过加强与财政部预算司、信息网络中心和北京市财政局的沟通协调,夯实中央对京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工作基础。
一是梳理制度文件,明确监管职责。为明确专员办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工作中的职责,以及财政部对专员办监管工作的要求,北京专员办认真学习了财政部近期出台的《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并对其中涉及专员办的工作事项进行了逐一梳理。经梳理文件,明确了专员办负有“监督驻地财政部门分解、落实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指标”等监管职责的工作共四项;负有“接收省级财政部门抄送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结果”等需要接收抄送文件职责的工作共七项。
二是学习管理系统,做好监管准备。从2016年开始,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要通过财政部新开发的“地方预算综合管理系统”实现。该系统也将成为专员办监管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重要抓手。为学习上述管理系统,近期北京专员办由副监察专员带队赴财政部信息网络中心,详细了解了“地方预算综合管理系统”的建设背景、建设目标、系统特点、系统应用等内容,为下一步依托该系统进行专项转移支付监管做好准备。
三是收集整理信息,夯实监管基础。全面掌握中央对京专项转移支付的信息是做好监管工作的基础。北京专员办积极从财政部和北京市财政局两个渠道收集整理专项转移支付信息。一方面,北京专员办通过向财政部预算司请示汇报,获取了2015年中央对京专项转移支付的详细信息。内容包括资金科目名称、资金下达文号、资金下达时间、资金内容摘要、资金额度等。北京专员办将上述信息进一步按司局和对口处室分类整理,并与台账系统进行比对。另一方面,北京专员办要求北京市财政局提供2015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接收、分配和支付情况,通过与财政部下达资金信息进行核对比较,完善专项转移支付监管的基础信息,并梳理专项转移支付监管中面临的问题。
四是加强沟通协调,建立监管机制。在做好上述三项基础工作,对监管职责、监管方法、监管内容有了总体了解的基础上,北京专员办进一步与北京市财政局沟通协调,商讨建立适合北京地区特点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监管机制,解决监管过程中面临的困难,为监管工作打好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