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2日 来源:农业司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有关精神,4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为进一步部署和推进试点工作,5月10日,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汪洋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楼继伟参加会议并发言,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胡静林参加了会议。
汪洋副总理讲话强调,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是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保障脱贫攻坚资金需求的关键之举。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贫困县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将财政涉农资金捆绑集中使用,提高扶贫精准度和有效性,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他强调,支持贫困县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是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也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中央、省(区、市)、市(地)级要将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纳入整合范围,允许试点贫困县统筹使用,集中用于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要继续增强贫困县的财政保障能力,加大对贫困县倾斜支持力度,各部门要着力做好资金监管和政策服务。试点贫困县要科学编制脱贫攻坚规划,确定重点扶贫项目和建设任务,完善资金整合使用具体方案和决策程序,创新资金使用机制,履行好资金管理监督首要责任,全面提高脱贫成效。
楼继伟部长围绕各级财政部门如何支持开展好试点工作谈了四方面意见。一是各级财政部门要统一思想,立足全局,将涉农资金整合作为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和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力抓手,充分认识试点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二是要认真梳理可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资金,加大对贫困县的倾斜支持力度,并切实下放项目审批权限和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为贫困县整合涉农资金创造有利条件。三是要加强指导贫困县健全资金整合制度,完善资金监督评价体系,积极创新资金使用机制,推动贫困县整合试点规范有序实施。四是要主动作为,积极推动建立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推动解决问题、总结经验,确保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审计署副审计长袁野参加会议并发言,表示将立足部门职能,落实好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积极支持开展好试点工作。湖北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王晓东和甘肃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咸辉分别发言分享了本省的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