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5日 来源:江苏专员办
2016年3月以来,江苏专员办围绕“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主动向相关行业、单位宣传“营改增”政策,广泛收集“营改增”试点中各方面反映的问题、意见和政策建议,动态跟踪重点企业的运营及税负变化,严格财税政策监管维护财经纪律,较好地发挥了 “宣传员”、“信息员”、“分析员”、“监督员”的作用。
一、当好“宣传员”。借助网络平台及时发布政策动态,增加税务部门政策解读和实务操作链接。通过行业监管部门给银行、保险等首次接触增值税的重点企业送政策上门,落实联系人建群主动加强联络。主动与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取得联系,邀请注册税务师事务所座谈交流政策,调动中介机构的积极性,借助其执业渠道打通政策传导环节,加速扩大政策宣传,也确保了信息反馈的动态性和专业性。
二、当好“信息员”。设立专门邮箱敞开接收政策执行有关信息。对相关单位和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反馈的税负变化测算、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及时进行汇集梳理,分类上报财政部,原汁原味反映基层的执行情况和相关测算分析。主动向财政部相关司局汇报请示,取得财政部对我办工作的具体精准指导,进一步完善工作,确保方向准、内容实、效率高。
三、当好“分析员”。点面结合,加强政策调查研究。点上采用重点跟踪、个案剖析的方式,抽样选择企业,跟踪其经营模式、财务、税收变化情况,用财务数据说话,并透过数字分析持续报送动态报告。面上采用会同行业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对四个行业经营业态及其税负影响进行联合监控的方式,重点关注政策调整所引起的苗头性趋势或问题。
四、当好“监督员”。结合理论分析、媒体舆论和汇集的反馈信息,分析研判“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以后,财政体制尤其是省以下体制因素对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影响,为专员办开展就地监管提供准确的切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