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起草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并于7月6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银监会将根据各界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指引》,适时发布。
《指引》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制定风险限额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建立风险限额设定、限额调整、超限额报告和处理制度。另外,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定期开展压力测试,且应当覆盖各类风险和表内外主要业务领域,并考虑各类风险之间的相互影响。
风险限额管理
《指引》共八章五十四条,包括总则,风险治理架构,风险管理策略、风险偏好和风险限额,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管理信息系统和数据质量,内部控制和审计,监督管理及附则,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匹配性、全覆盖、独立性和有效性的原则,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并加强外部监管。
《指引》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根据风险偏好,按照客户、行业、区域、产品等维度设定风险限额。风险限额应当综合考虑资本、风险集中度、流动性、交易目的等。全面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应当对风险限额进行监控,并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送风险限额使用情况。
另外,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专门的政策和流程,评估开发新产品或对现有产品进行重大改动、拓展新的业务领域、设立新机构、从事重大收购和投资等可能带来的风险,并建立内部审批流程和退出安排。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根据风险偏好和风险状况及时评估资本和流动性的充足情况,确保资本、流动性能够抵御风险。
持续监管不放松
根据银监会此前披露的数据,目前银行业整体风险抵补能力较强。今年第一季度,商业银行实现净利润4276亿元,同比增长15.94%;平均资产利润率1.40%,同比上升0.03个百分点;平均资本利润率20.80%,同比下降0.21个百分点。截至一季度末,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余额17680亿元,较年初增加941亿元;拨备覆盖率273.66%,较年初下降9.05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2.84%,较年初上升0.02个百分点。
尽管如此,市场对于银行业不良风险仍旧十分关注。多数券商机构认为,受宏观经济下行以及“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等影响,银行业资产、负债增速将进一步放缓,局部风险加速暴露。不过,银监会审慎规制局副局长王胜邦公开表示,虽然中国债务水平居高不下,但银行业不良贷款率并未因此水涨船高。一方面,不良率上升是在非常低的基数前提下上升的,“在过去几年经过新一轮国有银行改革,当时商业银行不良率最低下降到0.9%,现在的水平大概是1.75%,几乎翻了一倍”;另一方面,过去3年商业银行用拨备核销等手段处置了约2万亿元不良贷款,并且全部是市场化手段。
多数银行业内人士认为,《指引》的出台,说明监管部门对于推动银行业存量风险化解、严防新增不良的决心。《指引》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风险管理策略、风险偏好、风险限额、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等,至少按年度报送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根据《指引》,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通过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等实施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的持续监管,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监管评级、风险提示、现场检查、监管通报、监管会谈、与内外部审计师会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