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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值奥运奖牌“含金量”:各国奖励夺奖健儿多少钱?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肖夏 2016-07-08 08: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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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开始,里约奥运会总共会发出2488块奖牌。

对参赛选手来说,奥运会奖牌的意义不只是一份荣誉,同样重要的是随之而来的经济鼓励,这是他们将竞技体育作为职业后所获得报酬的一部分。

从1984年重返奥运赛场开始,中国就有向夺得金牌的运动员发放奖金的传统。从许海峰夺得历史首金后获得的数千元奖励,到新千年后一些金牌选手获得的六位数奖金,奖金数额水涨船高。

经济鼓励并不是中国独有的政策。包括美国、俄罗斯、加拿大、新西兰、哈萨克斯坦、泰国、新加坡等国家都有奖励奥运会夺奖运动员的政策,甚至很多国家对于奖牌以及排在决赛前列的运动员都有明确的奖金标准。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对近三十个国家的不完全统计,在近两届夏季奥运会和近一届冬奥会上,各国向得奖选手提供的奥运奖金在数千美元到几十万美元不等,各个国家在不同届奥运会的奖金数额有很大的波动。其中,新加坡曾在2012年时开出金牌奖励80万美元的天文数字。

预计和往届一样,今年里约奥运会的中国夺金健儿们依旧会得到现金奖励,但外界将很难确认奖金的数额。一方面,从往年的经验来看,官方每年并不会对外公布准确奖金总额和发放情况,而地方体育机构提供的奖金往往并不具备持续性和一致性;另一方面,随着越来越多社会机构出资参与,金牌运动员的奖金构成逐渐多样化,越来越难以衡量。

奖金是王道

无论是金牌大户美国、俄罗斯,还是仅仅派出数人出征的太平洋岛国,用奖金激励奥运参赛选手是各国奥委会和政府的普遍选择。

“老大哥”俄罗斯上一届开出的奥运奖金是获得金牌奖励约11.3万美元,而银牌和铜牌分别奖励约7.1万美元和4.8万美元。

很多中亚国家也采用过前苏联式的竞技体育培养模式,这些国家对于奖牌同样有巨大的渴望。

毗邻中国的哈萨克斯坦是公认的奖金大户。上一届冬奥会时,哈萨克斯坦的政策是金牌奖励25万美元,银牌奖励15万美元,而从第三到第六名的运动员都能获得数千到上万美元不等的奖金,奖励范围也非常广泛。

即便是太平洋岛国斐济也有奖励夺奖运动员的传统,这一传统已经持续了60多年。当地媒体报道,针对今年里约奥运会,斐济开出的奖励标准是金牌3万美元。

亚美尼亚、白俄罗斯和乌克兰也采取了相同的政策,但奖金数额明显要差一个档次。亚美尼亚对奥运金牌选手的奖励是3万美元,而后两者则分别是1.5万美元。

但即便如此,这样的数字仍远远好于西方国家。根据彭博社的报道,美国奥运选手获得一块金牌的奖金是2.5万美元,银牌和铜牌分别是1.5万美元和1万美元。相似的还有德国、奥地利和加拿大,金牌的奖金在1.8万美元到2.2万美元之间,和中亚国家相去甚远。

能与哈萨克斯坦一争高下的是中东的阿联酋。北京奥运会时,阿联酋奥委会给夺得金牌的选手开出的奖励是100万迪拉姆(当时约合27.25万美元),银牌和铜牌获得者可分别得到75万迪拉姆和50万迪拉姆的奖励。

需要指出的是,越是夺牌夺金纪录少的国家,往往开出的奖励越高。路透社2012年伦敦奥运会时的报道提到,新加坡向运动员开出了约合80万美元的高额奖金,因为新加坡从未得到过金牌。

同样“出手大方”的阿塞拜疆也是如此。索契冬奥会上,阿塞拜疆奥委会开出了“金牌奖励51万美元、银牌奖励25.5万美元、铜牌奖励13万美元”的高额奖金。

高昂的奖金并不是因为阿塞拜疆“不差钱”。更主要的原因是,2014年索契冬奥会时,阿塞拜疆奥委会对于夺牌并没有抱太大期待,当年其仅派出了4名运动员参赛。

类似的,阿联酋北京奥运会也仅派出了8名运动员。由于派出的选手并未得奖,阿塞拜疆和阿联酋的高额奖金最终并没有兑现。

大部分时候,很多国家的奖金都是采取现金一次性发放的方式,并且很多国家对奥运奖金都免除征税。但也有一些国家给运动员的奖励并不是一次性发放的。比如泰国和菲律宾,其提供给金牌获得者的奖金按规定是要分在20年内发放完毕。

客观的原因是,泰国和菲律宾给金牌选手的奖励数额也相对较高,其2008年奥运的奖金数额一度超过35万美元和40万美元(是否最终兑现不详),跟中亚或者中东国家相比毫不逊色。

更特殊的是韩国。除现金奖励外,韩国还允许获得奥运金牌的男选手免除必须的军队服役,以短时间的军训代替。

当然,也有一部分国家并没有奥运奖金制度。按照彭博社的报道,无论是金银铜牌,英国、挪威、瑞典等欧洲国家对各自国家的参赛选手都不提供奖金。

中国奖金

尽管境内外都有媒体报道过中国奥运夺金选手的奖金数额,但多年来中国官方从未明确公布过各届奥运会的奖金数额和奖金发放情况。

2012年伦敦奥运会时,曾有媒体称中国国家体育总局定下了50万元的奖金额度,超过以往。但很快这一消息被体育总局否认,称并未明确定下奖励数额。

只有一些往届奥运会明星选手在回顾时会透露一些蛛丝马迹。很多报道都提到,1984年夺得首枚金牌的许海峰回国曾得到了6000元的奖金,这在当年已经是一个不小的数目。

除了国家层面的奖励,随着地方逐渐有财力支持体育事业,一些地方体育局或地方政府也开始向该省市培养的奥运夺金运动员发放奖金。这一类的奖金数字一般都有公开记录。

上一届伦敦奥运会后,陕西省向3米板双人跳水冠军秦凯和他的教练奖励了90万元,并向女子10米气动手枪冠军郭文珺和她的教练分别奖励了60万元。

中国人对每届奥运会首金的重视,决定了首金获得者得到的奖励往往高出一筹。2012年伦敦奥运会拿到首金的易思玲先后获得过广东省、珠海市、家乡湖南桂阳等多个单位的奖励,当年引起过广泛关注。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地方层面的奖励并非是固定政策,往往缺乏持续性和一致性,并且各省市之间、各级政府之间的奖励标准差距也较大。公开的数额从几万到几十万不等。

除了来自地方的奖励越来越多之外,一些企业也意识到与明星运动员捆绑的商业价值,开始以企业的名义向奥运参赛选手或者代表队提供奖励。一家北方的啤酒品牌在伦敦奥运后就拿出了300多万元奖励奥运乒乓球队。

除现金外,这类奖励还可能是企业自己的轿车、房产等其他实物。这是一个双赢的局面——奥运健儿们得到了更多的经济支持,企业也以更小的成本借机做了一次大型宣传。

(编辑:李艳霞,邮箱:liyx@21jingj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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