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9日 来源:江苏专员办
今年是新预算法实施的第二年,也是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江苏专员办以推进“四化建设”为工作突破口,突出问题导向原则,针对当前预算监管的难点、热点问题,进一步做深做实做细部门预算监管工作,以不断提高监管成效。
一是预算编审突出信息化。预算审核是专员办当前主体业务之一。江苏专员办在预算单位基础数据库的基础上,继续强化人员、编制、资产、银行账户等基础数据收集和核实,收集行业发展规划、社会需求、项目库滚动建设等资料,录入统一开发的监管信息系统。同时,将预算单位近五年或三年部门预算编制、执行乃至决算数据整合在系统里,嵌入绩效评价指标库、项目预算标准库、资产采购专家库,实现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信息在信息系统上的联结,以及预算绩效管理数据的交换,重点加强对入库项目、存量资金清理、政府采购预算执行、预算绩效评价监管。
二是执行监控突出实时化。预算执行监控立足过程监控,重点监控预算资金流和实物流尚未覆盖的环节。对银行账户监管实行全方位实时动态监管,将预算单位账户日常管理纳入网络化管理,重点将基本账户管理纳入到动态监控范畴。对直接支付项目,强化资金流和实物流账实相符监管,预算单位资金流的明细账和支付后形成实体的影像资料要动态传输至专员办,强化对项目支出和形象进度的实时比对监管。结合财政部授权专员办开展预算单位授权支付资金动态监控的实际,扩大授权支付的范围和规模,强化实时监控范围和力度,强化预算单位的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是决算审核突出常态化。在时间安排的节点上,在每年决算上报前江苏专员办探索适当提前参与属地中央预算单位决算编审工作,重点关注预算管理制度和财会制度执行情况、预算执行的绩效性、内控管理的严密性等方面,落实预算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对决算发现问题加大督促整改力度,提高决算审核的规范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四是预算监管健全机制化。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在预算编制、执行及决算编制中的问题,强化预算单位自律性和预算管理意识。在预算执行监控中,探索实施计算机预警指标审核和人工重点审核相结合的预算审核模式,将定量审核与定性审核结合,提高审核精准度和有效性。突出全链条一体式监管,在预算编制审核前对已执行预算情况进行摸底,做到“手中有数,心里不慌”,打通预算编制、执行乃至决算审核之间的信息“孤岛”,强化监控成果之间的相互印证和利用,提供预算监管综合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