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国务院正式公布《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专家指出,这是我国防范和化解企业债务风险的一个重要文件,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
当天下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财政部部长助理戴柏华、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孟建民、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介绍和解读《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
市场化方式降杠杆
据悉,《意见》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会同国资委等有关部门起草制定,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发布实施。《意见》明确了降低企业杠杆的总体思路、工作原则、具体途径以及政策环境与配套措施。
《意见》指出,要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取向,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和优化布局,为经济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夯实基础。在推进降杠杆过程中,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有序开展和统筹协调等原则。
《意见》提出了降低企业杠杆率的主要途径:一是积极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提高资源整合与使用效率;二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自我约束,形成降低企业杠杆率的长效机制;三是多措并举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在做好存量资产清理、整合工作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予以盘活;四是多方式优化企业债务结构,降低企业财务负担;五是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帮助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渡过难关;六是依法依规实施企业破产,因企制宜实施企业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七是积极发展股权融资,形成合理的融资结构。
其中,市场化债转股是降低企业杠杆率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本轮政策备受关注的一个方面。为细化和明确其具体的实施方式和政策措施,作为附件,此次同时制定出台了《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
四类企业严禁债转股
“市场化债转股是一项一举多得的举措,是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防风险的重要结合点。”在发布会上,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如是说。具体而言,债转股可以有效降低企业杠杆率,防范企业债务风险;帮助企业降本增效,增强竞争力;有利于推动企业股权多元化,促进企业改组改制;同时,还有利于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融资结构。
连维良指出,这次债转股与上世纪90年代末推行的债转股有着很大差别,市场化、法治化是这次债转股的主要特点,也是与上次政策性债转股最大的不同。哪些企业可以债转股,哪些企业不能债转股,这是一个时期以来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也是此次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能否成功的一个重要标志。对此,《指导意见》明确了企业债转股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文件鼓励面向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包括因行业周期性波动导致困难但仍有望逆转的企业;因高负债而财务负担过重的成长型企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成长型企业;高负债居于产能过剩行业前列的关键性企业以及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企业。
为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和不影响市场出清,文件还提出了“四个禁止”:扭亏无望、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且不明晰的企业,有可能助长过剩产能扩张和增加库存的企业,都被列入严禁参与债转股的范畴。
连维良强调,政府不干预市场化债转股的具体事务,不搞“拉郎配”,债转股由各相关市场主体自主决策,风险自担,收益自享,政府不承担损失的兜底责任,同时,还将强化监管、强化信用约束、强化追责,避免债转股成为“免费的午餐”。
各项政策配套支持
在发布会上,财政部部长助理戴柏华和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分别介绍了财税政策和货币政策为降低企业杠杆率提供的配套支持。
戴柏华表示,财政部制定的相关政策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明确了降杠杆、债转股所涉及的不良资产处置方面的配套政策。现行的不良资产处置政策允许债权银行打包转让不良债权,而新的政策进一步允许以债转股为目的转让单笔债权,提高债权转让的便捷度,促进通过债转股降低企业杠杆率。
二是研究出台了比较全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在降杠杆和债转股过程中,涉及到交易的各个环节,如企业重组、破产注销、企业资产证券化、银行呆账等方面,都设计了相应的税收优惠。
三是深入推进收费和基金的管理改革。在收费方面,将对小微企业免征的18项行政事业收费,进一步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在政府性基金方面,对相关基金进行了清理规范,有的基金直接停征,有的扩大减免范围,还有的降低征收率。此外,还将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防止乱收费反弹,确保减费政策真正能够落地。
范一飞指出,为了实现积极稳妥降杠杆,货币政策应该做到松紧适度。如果过度宽松,会造成全社会的债务规模在高位继续攀升,降杠杆很难实现。如果过紧又可能使经济增长滑出合理区间,同样不利于降杠杆。
“我们在制定和实施宏观审慎政策、调控货币和信贷供应总量时,会充分考虑降杠杆的需要及其影响,既要为降杠杆创造必要的货币政策空间,又要用还原方法和可比视角来计量货币信贷变化,更加精准地把握货币信贷调控力度和节奏。”范一飞强调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