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指出,以开放发展理念为指导,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并明确放宽包括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等在内的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笔者认为,鼓励外资进入,对于推进我国资本项下开放具有重要的意义。
资本项目开放已成为我国经济金融对外开放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已形成了一定的社会共识。随着人民币纳入SDR,沪港通、沪港通等的推出,中国资本项目开放呈现提速之势。
在本币层面上,资本项目开放进程颇快。截至目前,已有18个国家和地区获得RQFII试点资格,总投资额度达到1.51万亿元。在21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截至2016年9月27日,与35个国家或地区的货币当局签署货币互换协议,总额度为31180亿元。人民币成为全球第五大支付货币。
值得注意的是,证券投资领域的资本项目开放也呈加速趋势。目前,境外资本投资境内证券市场的限制有所放宽,资金流入与流出的渠道更加通畅。2016年2月4日,QFII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内容中包括提高单家QFII投资额度上限,对投资本金取消汇入期限等要求。
上述《通知》明确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依法依规在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在新三板挂牌,以及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和运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融资。这意味着非居民可以在境内发行证券,这将进一步推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
不过,资本账户开放不等于资本市场自由兑换,任何改革都将循序渐进,并做好风险防范,加强以市场为核心的优化资源配置和化解风险的能力,提升中国金融在国际舞台的话语权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