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行专司债转股子公司已全部宣告成立,债转股将加速落地。
昨日,交通银行公告称,经该公司董事会批准,将出资100亿元在上海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交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交银资管),该公司拟专司市场化债转股业务,以及服务于债转股业务的相关配套支持业务,最终经营范围将以监管部门审批为准。
根据交行规划,交银资管公司将作为该行所属一级子公司管理。交行表示,此次投资是该行适应内外部经济金融环境变化,努力提升市场竞争力的客观需要,有利于该行充分发挥多元化业务条线的经营协同效应,实现对债转股业务的专业管理,进一步完善该行客户管理和风险管理体系,稳步提升集团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价值创造能力和整体抗风险能力。
事实上,自去年11月下旬以来,农行、工行、建行、中行先后发布公告,称将设立资产管理公司,展开债转股业务,注册资本分别为100亿元、120亿元、120亿元和100亿元。
专设债转股子公司
去年10月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确定市场化债转股操作方式为“先售后转”,即银行将债权转让给实施机构,再由实施机构转股持股。实施机构可由各类外部投资机构承担,也可由银行开设专门子公司承担。
时隔不久,四大行陆续宣布成立债转股专营子公司。随后有消息称,民生、招行和长城资产也将一同组建资产管理公司,从事债转股业务。交行此番公告也意味着五大行已全部宣告拟设专司债转股子公司。
国泰君安银行团队认为,专营子公司或为银行市场化债转股的主流模式,这是一种综合了信息优势、交易效率、道德风险等因素后的安排,是平衡了效率与成本之后的现实选择。具体而言,银行和实施机构之间的关系微妙,不能过远,否则会导致信息、效率的损失;也不能过近,否则会导致道德风险。
国泰君安银行团队认为,银行设立资管公司专事债转股业务有四方面的便利:首先,考虑信息优势,银行最为了解标的企业,由其实施债转股有天然优势,由外部机构实施则有信息优势的损失;其次,从交易效率上看,由于外部机构信息损失,会对债权转让价格给出较大折扣,且尽调流程长,议价成本高,效率低下;再次,由银行实施债转股需防范道德风险,通过防火墙将子公司股权投资和总行的贷款业务隔离,这也有助子公司按股权投资思维开展业务;此外,子公司模式还能使银行有机会分享债转股成功后的收益。
五大行均实现零突破
从2016年3月中央提及“通过市场化债转股来逐步降低企业杠杆率”,到10月份国务院正式公布《指导意见》,新一轮的债转股渐次推进,多个项目陆续“开花”。
据证券时报记者统计,去年10月以来,我国市场化债转股协议签约额已接近4000亿元,涉及煤炭、钢铁、有色、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等领域的27家企业。目前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均已实现债转股项目零突破。
具体来看,建行通过武钢集团、云南锡业债转股项目获得较大影响力,并确立较为成熟的“子公司设立基金”模式,目前该行先后与17家企业签订债转股框架协议,累计金额达2350亿元;工行也与山东黄金集团等7家企业签订框架协议,金额逾550亿元。
今年1月初,中行与甘肃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签署市场化债转股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总额100亿元,专项投资甘肃公航旅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用以归还银行贷款、债务融资工具等有息债务;农行与贵州六枝工矿集团、交行参与中钢集团债转股两大项目具体金额则未知。
整体来看,由银行来主导债转股在本轮债转股中颇为常见,“子公司设立基金”模式成为主流。如此,银行在转让债权时不仅能取得较大定价话语权,也能参与到处置后收益的分享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