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8家信托公司备案22单慈善信托产品
税收优惠是委托人最为关注的问题 中国慈善联合会建议,在慈善信托设立环节解决委托人的纳税抵扣问题;明确以股权设立慈善信托的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制定慈善信托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是委托人最为关注的问题
中国慈善联合会建议,在慈善信托设立环节解决委托人的纳税抵扣问题;明确以股权设立慈善信托的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制定慈善信托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2月14日,中国慈善联合会在北京发布了《2016年中国慈善信托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年底,全国范围内共有18家信托公司和慈善组织成功备案了22单慈善信托产品,初始规模达0.85亿元,其中,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的最多,有19单,在慈善目的范围来看,促进科教文卫事业发展的慈善信托数量最多,有7单。
从合同金额来看,2016年这22单慈善信托产品合同金额规模为30.85亿元。其中,千万元以上的占23%,百万级别的占41%,百万元以下的占36%,不同档次的资金规模反映出慈善信托灵活、高效的特点,可满足不同委托人的慈善需求。
《报告》显示,目前,我国已开展的慈善信托主要有以下四种模式:一是慈善组织为委托人,信托公司为受托人;二是信托公司为受托人,慈善组织为项目执行人或公益顾问;三是慈善组织与信托公司共同担任双受托人;四是慈善组织担任受托人,独立开展慈善活动。在已备案的22单慈善信托中,受托人既有信托公司也有慈善组织,但仍以信托公司为主,这缘于信托公司在受托管理、信托运营等方面累积了丰富经验。从2016年22单慈善信托案例来看,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的有19单,慈善组织担任受托人的有1单,以信托公司和慈善组织共同担任受托人的有2单。
从慈善目的范围来看,2016年备案的22单慈善信托的慈善目的范围广阔,具有开放性的特点。涉及教育、扶贫、儿童、扶老、环保等多个公益慈善领域,其中,科教文卫领域最受关注。其中,促进科教文卫事业发展的慈善信托数量最多,有7单,扶贫济困的有4单,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的有4单,防治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有3单,实现综合慈善目的的有4单。中国慈善联合会表示,慈善信托的慈善目的已经从救灾、扶贫、医疗等传统慈善领域向教育、环保、科技等更广泛的领域发展,符合慈善事业范围不断扩展的趋势。
从备案地域来看,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均有设立慈善信托,其中,东部完成的备案最多,达14单,中国慈善联合会表示,这说明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有着更丰富的慈善资源。2016年全国共有12个省(直辖市)开展了慈善信托备案工作。按照备案的慈善数量来排序,北京市备案6单,陕西省备案3单,上海市、广东省、浙江省分别备案2单,其余的江苏、福建、江西、四川、贵州、甘肃、安徽等地各备案1单。按照东、中、西部区域划分,备案数量分别为14单、2单、6单,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备案的慈善信托数量相对较多,中部地区备案数量相对较少。
中国慈善联合会表示,在解决慈善信托可操作性问题后,为推动慈善信托的持续发展,落实慈善信托税收优惠政策、建立信托财产登记制度已成为慈善信托参与者最迫切的的需求。税收优惠是委托人设立慈善信托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但是慈善信托仍未有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为了促进慈善信托持续健康发展,制定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迫在眉睫。中国慈善联合会建议,在慈善信托设立环节解决委托人的纳税抵扣问题;明确以股权设立慈善信托的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制定慈善信托其他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