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特稿
陶海(化名)之前在信托公司干了十年左右,3年前跳槽到一家基金子公司做投资总监。现在他又想回信托公司谋差事,促使他这样做的直接原因在于一份在业界广为流传的文稿。
目前,“一行三会”正在协同制定资管产品统一规范。实际上,像陶海这样的金融界人士从10天前看到相关规范的“内部稿”开始,神经就已绷紧。“资管新规将影响到十万亿元以上资产,以及数以万计的金融业者。”某资深金融界人士预计,经过多方博弈,资管新规的最终稿可能较“内部稿”有所调整,但监管基本思路是明确的,那就是防风险、去杠杆。
数月未开张
“基金子公司业务去年开始就很难做了。现在更是几个月没有一单业务。”陶海一筹莫展,“之前我还心存幻想,公司增资之后或许还有翻盘机会。现在看来,找下家才是上策。”
基金子公司成了资管行业加强监管下第一类要转型的机构。2012年底,第一家基金子公司成立。在信托公司、券商资管等机构均有政策限制的背景下,“几乎什么都能做”的基金子公司成了宠儿。陶海就在这样的大潮中,通过跳槽实现了职务和收入的升级。
因为有在信托公司积累的资源,一开始,陶海成功地带领团队拿下几个大的地方融资平台项目和房地产项目。只是,慢慢地,团队中人才短缺的问题开始暴露。
“我手下的几个小伙子都很年轻,金融科班出身,但都没做过什么具体项目,缺乏资源。两眼一抹黑地去找项目很难。这个需要时间。”陶海禁不住忆起当年的自己。但公司初建,需要快速开拓市场。
自2013年起,房地产信托成为基金子公司的主攻方向之一,保守估计有一半基金子公司投身房地产类业务。有些房地产项目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项目并不符合信托公司合规风控要求,只有基金子公司愿意承接。
前几天,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规范第4号——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这份文件规定,如果资管计划是投资于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的16个热点城市普通住宅项目的,协会暂不予备案。
雪上加霜的是,当年的隐患后来一一变成风险。“主动管理的项目,几乎做一单坏一单。其实不用限制,风险暴露加上资本金约束,今年我们一个房地产项目也没做。”陶海坦言。
重手去“通道”
基金子公司大约从2013年起大力开展“通道业务”。
所谓“通道类业务”一般是指项目资源、客户资源等都掌握在银行手中,基金子公司、券商资管公司只是利用牌照功能出租一个通道,实质是帮助银行将表内业务转向表外,释放信贷额度,规避监管。“通道”一开,基金子公司的业务规模几年里就飙到11万亿元。
去年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和《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指引》的征求意见稿下发,拟对基金子公司设立门槛并予以净资本约束。去年底,在征求意见稿基础上形成的行业规范出台。陶海所在基金子公司的通道业务即是从去年中陷入停滞。
陶海分析,监管层正在有序、高效地推进资管行业统一规范。“我没有理由推断这个规定今年不出台。尽管最终版也许没有流传的‘内部稿’那么严格。”
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内部稿”中,金融界人士最为关注的一点是,《意见》严格禁止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其他资产管理产品。
但鉴于基金中基金(FOF)、管理人中管理人(MOM)以及金融机构一层委外投资有一定的合理性,对其给予禁止例外。但规定被委托机构不得再投资其他资产管理产品;同时,禁止金融机构提供旨在扩大投资范围、规避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
陶海认为,这条规定可能涉及十万亿元级资产和上万从业者。不管是基金子公司还是券商资管公司,有些部门就是专为对接银行理财资金而设立。而有些业务,因为监管标准不统一,必须通过其他金融机构才能做,并不完全是为了套利。
实际上,信托公司、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甚至保险公司,都在为这个“去通道”规定而担忧。
呼唤统一监管
与陶海的忧心忡忡不同,某股份制银行的支行长老刘要淡定很多。“这么多年的分业监管,我见得多了。禁止这个,杜绝那个,但篱笆是人扎的,狗洞也是人打的。比如堵住基金子公司,我们可以找信托;堵住信托我们可以找私募。”老刘嘿嘿一笑,喝了口茶。
不过,老刘承认,今年以来,银行理财资金委托其他金融机构投资,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委外”的确在收缩,像银行通过公募基金进行投资的“定制基金”规模就比去年大幅减少。“因为没有充足的资金来源,估计今年货币基金的日子会比较难过,债基也差不多。”老刘分析。
陶海认为,老刘的说法可能有失偏颇,但有一点他表示赞同,即所有的通道都是源于监管套利。也就是说,只要有人为的市场割裂和不同的监管标准,就会有通道业务。这也是一个悖论:监管部门为了降低系统性风险而对银行资金投向层层设限;但也是因为层层设限和银、证、保分业监管,导致金融通道业务泛滥。
银监会主席郭树清在3月2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影子银行、监管套利、通道业务链条太长,这是大家都会关心的话题。不同的金融机构,银行、信托、基金公司、证券、保险公司都开展了资产管理业务。但由于监管主体不一样,法律规章不一样,有关规定确实出现混乱,导致一部分资金脱实向虚。他表示,这也正是制定新的资管办法的重要原因。“据我所知,先立足于基本标准,把它统一起来。”在这个基础上,各家机构、各个行业,可以提高资管产品的透明度,缩短链条,使得影子银行去掉影子,减少资金隐藏在其他形式下,变得更加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