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市场协议转让交易27日起将设置有效报价的“安全阀”,异常价格申报、投资者因误操作导致重大损失的情况将不复存在。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下称“全国股转公司”)日前发布的《关于对协议转让股票设置申报有效价格范围的通知》(下称《通知》),自2017年3月27日开始,新三板市场将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股票设置申报有效价格的范围。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是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股票,申报价格应当不高于前收盘价的200%,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50%,超出该有效价格范围的申报无效;二是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股票当中没有前收盘价的,成交首日不设申报有效价格范围,自次一转让日起设置申报有效价格范围。
全国股转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作出上述交易制度安排,意在防范异常价格申报和投资者误操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对近四年新三板全部协议转让股票历史成交数据的分析,“不高于前收盘价200%,且不低于前收盘价50%”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基本能够满足协议转让股票的正常交易需求。这意味着,在新设置的报价“安全阀”范围内,投资者对新三板协议转让股票的正常交易行为不会受到影响,而因误操作导致重大损失的“黑天鹅事件”则会得到有效防范。
对于协议转让股票中很少数的特殊交易需求,据悉有关部门将在下一步完善交易制度的过程中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