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下午,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参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推动贸易畅通”平行主题会议,并作了题为“深化税收合作,促进经贸畅通”的发言。他强调,“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要深化税收合作,促进经贸畅通,努力消除税收壁垒,有效降低税收负担,共同提升税收治理能力,进一步服务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
王军表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随着经贸交往的推进,税收合作也得到深化和拓展,相互间签署了大量税收协定,奠定了税收合作的法律基础。比如,中国签署的106个税收协定覆盖大部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2015年推出了服务“一带一路”建设10项税收措施,最近又拓展了国别税收咨询等8个方面服务举措,发布40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税收指南;开始向包括“一带一路”沿线国在内的国家和国际组织派驻税务官员等。
王军强调,“一带一路”建设是沿线各国共享发展成果的纽带,深化税收合作是持续高效推进沿线经贸畅通的桥梁;“一带一路”建设越深入,税收合作就需要越深化,作用也会越重要,期望税收合作能成为“海上的船”“路上的车”“经贸的桥”。为进一步发挥税收合作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王军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完善国内税制,着力消除税收壁垒;二是加强双边合作,有效降低税收负担;三是深化多边合作,共同提升税收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