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松林
上交所日前完成公司债券发行人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和监管工作。据统计,共有2332家沪市发行人按规定于4月30日前披露了年报,准时披露率超过96%,相较去年同期继续稳步提升。对未能及时披露的发行人,上交所发送了监管督促函要求限期披露,并根据实际披露情况对部分发行人进行了书面警示。
据介绍,今年发行人披露内容更加聚焦于与偿债能力相关的事项,如整体债务篮子及期限结构、资产质量及受限情况、现金流的波动情况等,充分凸显债券的规律和特点,在广度和深度上均较往年有大幅改善,信息披露的有效性明显提高。
2017年,上交所市场受益于大型优质发行人较多的发行人结构,非上市或挂牌公司债券发行人整体盈利水平显著提高,营业收入及利润规模均实现了大幅增长。发行人2017年共实现营业总收入34.81万亿,同比增长约17.48%;实现净利润1.74万亿,同比增长15.11%;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同比增长9.19%,扣非净利同比增长29.30%,盈利改善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
2017年,沪市公司债券发行人去杠杆工作总体初见成效:一是债务增速明显放缓。2017年有息债务增长率由2016年的20.50%下降至13.39%。二是资产负债率整体稳定。2017年末,民营企业发行人平均资产负债率为61.03%,较上年同期下降0.24%,国有企业发行人平均资产负债率为58.89%,虽较上年同期小幅上升,但总体上仍低于市场平均水平,财务杠杆整体可控。
另一方面,从债务期限结构来看,发行人长期债务占有息债务比例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短期债务占比上升,对发行人流动性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部分发行人面临一定流动性压力。从企业性质来看,国有企业发行人有息负债仍以长期债务为主,而民营企业发行人在财务杠杆略微下降的同时债务期限结构呈现短期化趋势。
2017年发行人虽然整体盈利向好,但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总体较上年同期下降约14.56%,房地产业、市政建设类及制造业等主要行业发行人的筹资活动净流入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少数前期举债杠杆较高、流动性管理较弱的发行人可能承受较大压力,需要着力引导资金供求双方消除信息不对称、信任度不高等问题,督导这类发行人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流动性管理,多渠道开源节流,提前做好兑付资金安排,防范好流动性风险与信用风险。
据介绍,今年上交所根据发行人信用资质尝试分类监管。对主体信用评级为AAA的发行人及金融机构发行人,在遵守年报准则的前提下赋予发行人更多的披露灵活性;对其他发行人,细化和丰富偿债能力相关信息的披露要求,以进一步突出监管导向,合理分配监管资源,提升监管效能。
同时,今年上交所公司债券年报事后审核工作基于风险和问题导向,继续深化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相关信息的监管,并适当查阅和比对发行人其他公开信息,着力提高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的完整性、针对性和准确性。一是加强对发行人所从事业务及行业的针对性问询。二是重点关注发行人的融资能力及流动性情况。三是聚焦往来占款及其对发行人现金流的影响。四是强化对发行人主要资产价值及变现能力相关信息的审核。五是加强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规范运作事项的监管。
据悉,今年上交所共对42家公司债券发行人进行了监管问询,要求限期补充披露或整改,切实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目前,相关发行人已基本按要求完成补充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