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期货交易所(下称“上期所”)近日发布通知,就铜期权合约及相关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在上期所官网发布的合约及相关规则(征求意见稿)包括:《上海期货交易所阴极铜期货期权合约》、《上海期货交易所期权交易管理办法》、《上海期货交易所期权做市商管理办法》、《上海期货交易所期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实施细则修订案。
根据此次公布的铜期权合约征求意见稿,铜期权合约类型为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交易单位为1手(5吨)铜期货合约;最小变动价位为1元/吨;涨跌停板幅度与铜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相同;合约月份为1至12月;行权价格覆盖铜期货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上下1倍当日涨跌停板幅度对应的价格范围。行权价格≤40000元/吨,行权价格间距为500元/吨;40000元/吨<行权价格≤80000元/吨,行权价格间距为1000元/吨;行权价格>80000元/吨,行权价格间距为2000元/吨。行权方式为欧式期权,即到期日买方可以在15:30之前提出行权申请、放弃申请。同时,铜期权将实施做市商制度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上期所按期权品种实行做市商资格管理,申请做市商资格,应当符合上期所规定的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有关申请材料;期货公司为个人客户及单位客户开通期权交易权限应该符合上期所规定的标准。
上期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市铜期权对于促进我国有色行业风险管理水平、提升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功能,具有重要意义,上期所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完善铜期权合约及相关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