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基础层公司源森茶油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在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私募可转债,认购对象为德兴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显示,本次非公开发行私募可转债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 万元(含1500万元),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年利率8%),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私募可转债自成立之日起,认购方有权于本期私募可转债到期之前向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及发行方提交转股申请。
按照我国目前法律,涉及公司债主要由公司法、证券法和证监会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来作出相关规定。2017年7月7日,《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从而使得创新创业公司、创业投资公司这两类发行人发债有了法律指引。同年9月22日,上证所、全国股转系统、中证登发布《创新创业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试行)》,允许新三板创新层企业及双创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源森茶油并不在上述发行人的范围之内,不过公告表示,公司对经营、财务状 况及非公开发行私募可转债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除了依照公司法与证券法,还依照了《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信达证券合规部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该公司发行的债券是非公开的,一般采取自律监管,只要不违反证券法等上位法律就行,因此从合规的角度来看并没有问题,原则上来说也就不存在法律障碍。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当天还发布了一条提示公告称,由于目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暂无债转股具体制度安排,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私募可转债在未来计划发起转股申请时尚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