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2月9日发布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富士康股份”)IPO预披露材料,这一世界最大代工企业正式向A股发起冲刺,保荐机构为中金公司,公司拟在沪市发行上市。
据预披露材料,富士康股份是全球领先的通信网络设备、云服务设备、精密工具及工业机器人专业设计制造服务商,为客户提供以工业互联网平台为核心的新形态电子设备产品智能制造服务。公司主要客户(按字母顺序排列)包括Amazon、Apple、Cisco、Dell、华为、联想、Nokia、nVidia等,皆为全球知名电子行业品牌公司。
2015年至2017年,富士康股份所实现的营收分别为2728亿元、2727亿元及3545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143.50亿元、143.66亿元和158.68亿元,净利润率分别为5.26%、5.27%和4.48%。
富士康股份法定代表人为陈永正。在股权结构上,富士康股份控股股东为中坚公司,后者为一家投资控股型公司,由鸿海精密间接持有100%权益。鸿海精密为注册于中国台湾的公司法人。据披露,因鸿海精密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故富士康股份也不存在实际控制人。而鸿海精密董事长郭台铭间接持有发行人(富士康股份)5%以上股份。
富士康股份计划,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主要聚焦于工业互联网平台构建、云计算及高效能运算平台、高效运算数据中心、通信网络及云服务设备、5G及物联网互联互通解决方案、智能制造新技术研发应用、智能制造产业升级、智能制造产能扩建等项目进行投资。上述8个项目的总投资额为272.53亿元。
预披露材料还显示,富士康股份由福匠科技整体变更设立,福匠科技于2015年3月6日成立,至今持续经营时间未满3年。预披露材料称:“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出具之日,公司持续经营时间未满3年,公司已就前述情形向有权部门申请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