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有关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行为依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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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就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有关事项发布《答投资者问》和《答投资者问(二)》,以进一步解答市场各方普遍关注的问题,便于其深入理解和有效执行减持相关规定,确保有关股东及董监高的减持行为依法合规。

解答四方面问题

交易所有关负责人介绍,《答投资者问》明确《细则》16个具体适用问题,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特殊业务如何适用《细则》的问题,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配套融资发行股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等。二是《细则》具体规定的解释问题,包括大股东减持至低于5%的如何适用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减持比例限制、大股东减持或特定股份协议转让后如何具体适用《细则》、混合持股减持顺序等。三是关于《细则》实施的“新老划断”问题,包括《细则》发布前存在禁止减持情形、董监高离职、大宗交易后续减持等。四是关于其他问题,主要包括一致行动人之间转让是否构成减持,B股、H股是否适用等。

市场减持总体平稳

交易所有关负责人表示,《细则》实施以来,股东及董监高减持有序、透明,市场减持总体平稳。大宗交易“过桥”减持漏洞被堵上,其中沪市大宗交易日均减持2.2亿元,较《细则》实施前日均3.7亿元下降41%;深市大宗交易日均减持金额较《细则》施行前降幅为44%。董监高“奋不顾身”减持情形有所缓解,《细则》实施后沪市董监高日均减持0.12亿元,较《细则》发布前日均0.17亿元下降31.42%;深市大股东和董监高减持行为也被有效约束。

交易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交易所将持续关注《细则》施行过程中相关问题,认真做好规则解释工作,确保股份减持规定有效执行。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相关主体减持行为,维护市场平稳运行。针对监管发现的违规减持行为,及时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予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上报中国证监会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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