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违法减持行为,证监会的态度一直以来都非常明确:重拳治乱,严厉打击。如果其中有涉嫌刑事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责。
然而,日前有消息称,时下大股东减持因受到政策制约而出现了新的变化,即大股东将大量甚至全部股权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卖给其他机构,从而实现大规模套现甚至是“清仓式”减持。
笔者认为,部分通过定增进来的资金,以套利为目的,对上市公司毫无感情而言。他们的这种“清仓式”减持行为,对市场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同时,还会影响中小投资者的投资策略,情况严重的还会影响到相关上市公司的股价。尤其是产业资本的大规模减持,不但会令股市承压,危害股市健康发展,也会给整个宏观经济带来危害,使宏观经济面临“失血”风险。
所以,对于这种“清仓式”减持行为,必须予以严查、严惩,要坚决对这种行为说“不”。
事实上,对于违规减持行为,监管层长期以来都坚决予以打击,并且,也处罚了不少公司。比如,在最近通报的山东墨龙案中,张恩荣、张云三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滥用信息优势和控股地位,在上市公司重大亏损内幕信息发布前抛售公司股票,鱼肉市场,情节恶劣,是“吃相”难看的典型案例,严重侵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证监会果断出击、严肃处理,依法对其处以罚没款总计约1.2亿元。
同时,对于减持制度,监管层也在不断予以完善。比如,证监会于今年5月26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明确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减持行为,对于利用减持进行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的,加强稽查执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严格追究违法违规主体的法律责任”。
股份减持制度是资本市场重要的基础性制度,也是境外成熟市场通行的制度规则,涉及资本市场的各个方面。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一套规范大股东减持行为的规则体系,确立了以锁定期安排和后续减持比例限制、信息披露要求为基础的减持制度。应该说,减持制度在稳定市场秩序,引导上市公司股东规范、理性、有序减持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如果大股东无序减持、违法减持、“清仓式”减持,必然会对上市公司、对资本市场带来很大影响。所以,还是希望市场各方主体树立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自觉遵守减持制度规则,切实做到规范、理性、有序减持股份,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凡是敢触碰资本市场红线、底线的,必将付出沉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