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房地产税收体系助推楼市理性发展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包兴安 2017-10-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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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10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说,住房的基本属性是消费,国家反对房地产投机的取向不会变,房地产调控政策会继续发挥效应。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会适时出台。

“税收调控政策的运用,将对房地产市场起到巨大影响。”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谭云明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应减少交易环节的税负,增加持有环节的税收,这样既能抑制投资又能保证刚性需求。

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

目前,我国房地产所涉的税费繁杂。在建设环节,涉及耕地占用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建筑安装营业税及附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在交易环节,卖方销售需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及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谭云明表示,近年来的楼市调控,主要是从各种税的税率和征管规则入手,有时通过税惠政策鼓励买房,有时又通过增加税负抑制买房,再加上对住房持有环节的房地产税缺失,使得税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节作用无法充分发挥。因此,有必要简化目前过于繁杂的房地产税费,增加持有环节税收,抓紧完善房地产市场的各种税收政策,最终建立起科学、规范、健全的房地产税收体系,这有助于房地产市场的理性和稳健发展。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会长刘志峰日前表示,应该尽快出台房地产税,征收房地产税时可以采取“新房新办法,老房老办法”。所谓“新房新办法”,是在新房全面征收房地产税,建设用地仍然实行招拍挂,在招标时明确规定,向购买新房的家庭征收房地产税,建议税率定在1%至2%。

也有专家建议,房地产税应实行较高税率,实行累进税制。要根据市场价来作为计税依据。税率要不低于房价涨幅。税率过低,则无法起到抑制和打击投资投机购房行为作用。对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可免征。对拥有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进行征税。房子越多,税率越高,加大投资投机炒房的持有成本,让其无利可图。

原房改课题组组长、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理事长孟晓苏日前表示,不征房地产税,会继续损害农民和最后买房人的利益。他称,无论如何都需要推出房地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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