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经意间,券商分公司正如雨后春笋般崛起,数量已然多达1254家。关注证券市场较久的读者会注意到,此场面似曾相识。
没错,券商分公司亦曾昙花般绽放过,但好景不长,券商分公司过度自主引发一系列事关券商生死的风险事件,券商分公司也一度成为行业谈虎色变的话题。券商分公司新设,甚至包括营业部新设一并进入长达数年的“冰冻期”。直至2014年,营业部和分支机构新设才重新开闸。
难道历史又在简单重复?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回顾下上一轮券商分公司大肆关闭和“冰冻”背后的故事。
笔者从经历过那段历史的朋友的只言片语中得知,彼时券商分公司业务也几乎都是全牌照,分公司不仅可以做经纪业务、投行业务,还可以发资管产品,挪用客户保证金或进行代客理财。更为可怕的是,彼时分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分公司自行盖章就可以直接自由展业。
现如今,在历经综合治理整顿后,客户资金全部实行了第三方存管,挪用客户保证金和代客理财已然不可能,但其他的业务和彼时似乎也没有多大区别。真的是这样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金融的本质是风险定价和交易,防范好风险的前提下获取尽可能高的收益,这是金融从业者孜孜以求的目标。券商分公司的设立,目的就是展业平台的整体前移,风险防范自然不可或缺。上一轮分支机构,甚至证券公司大批被清理、被关闭、被整顿的关键,就是风险防范缺位、合规意识淡薄。
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当下分公司的设立,和上一轮券商分公司有两大不同之处:一是分公司不拥有独立的法人身份和资格;二是合规和风控一律收归总部垂直管控。应该说,这是上一轮券商风险管控惨痛经历的珍贵遗产,毋庸置疑是难能可贵的。
随着证券业务的扩展,尤其是各类新业务的推陈出新,券商无论是业务覆盖范围,还是人力配备,已然深入到全国各地,传统意义上的区域券商消失殆尽。全国范围的展业,单一的总部管理模式难以为继,分公司模式自然应运而生。
分公司的出现,毫无疑问分担了单一总部超负荷的工作,而且办公的本地化也让运行的效率倍增。比如说,总部业绩分拆,以往需要分拆到各个网点,现在就只需大线条分拆到各个分公司,再由分公司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继续往下拆,总部只需掌控好合规和风控两条线即可。
理论上的确毫无瑕疵,但笔者在调查中却发现,分公司实权化,在分削总部权限的同时,也正如古代掌握兵权的诸侯一样了。至于当下的分公司是否会如古代的诸侯国一般,从功高盖主到功高震主,那就只能交由时间检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