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持股被冻结未及时披露 新三板25家公司遭自律监管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卢梦匀 2018-02-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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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严惩违规减持、违规担保后,全国股转公司将监管重点指向了新三板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被冻结而未及时披露的违规行为。

全国股转公司官网日前集中披露了25份自律监管措施决定,涉及威龙再造、贵之步、倍通检测、北京清芝、嘉宇特装等25家新三板公司。这25家公司的信披违规事项均发生在2017年,其中11家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被质押冻结,14家公司股东持股被司法冻结,但这些公司均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被司法冻结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最大的公司为中讯邮电。据公告,2017年11月9日,公司股东陆正明所持1780万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89%,累计被司法冻结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9%。2017年12月15 日,公司才补充披露了上述股权司法冻结信息。

违规事项发生最早的公司是ST昌信。公告显示,2017年3月21日,公司股东苏州汇海东兴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4905.36万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5.04%。2017年4月12日、4月19日、10月19日,公司股东缪晓峰、陈琦、邵志刚所持的股份分别被司法冻结。而以上股份的司法冻结信息,公司均未能及时披露。

依据相关规定,这25家公司的行为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它们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全国股转公司强调,承诺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对违规事实和性质的深刻认识,对相关规则的正确理解、整改措施和行为保证。公司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两个转让日内及时披露相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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