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上交所发布《上市公司收购及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指引》及时回应了目前市场上收购及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了交易所对于收购和大额权益变动信息披露的一线监管,对于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市场的健康运行,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上市公司收购和5%以上的大额股份权益变动活动日趋活跃。以沪市为例,2013年和2014年,上市公司收购均不足40单,2015年、2016年和2017年连续三年接近60单;大额权益变动的增加更为显著,2013年仅230余单,2014年增加至370余单,2015年跃升至560余单,2016年、2017年继续保持在高位,均超过500单,已经成为资本市场日益普遍和常见的证券交易行为。
但在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投资者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如有的市场主体利用资金和信息优势“买而不举”“快进快出”等。这些问题的产生,与收购及权益变动信息披露制度的不完备、不适应存在一定关联。此外,收购和大额股份权益变动涉及大额资金融通,资金来源往往带有杠杆性,还可能涉及合伙型、契约型的融资安排。杠杆的使用在便利融资的同时,也容易诱发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引发局部性市场风险。
上交所表示,未来,上交所将继续强化综合监管,实施事中监管、刨根问底、分类监管的“三位一体”监管模式。继续坚持收购及权益变动类公告的即披即审,重点关注存在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较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比例较高、存在控制权争夺隐患、主营业务空壳化等情形的上市公司,集中问询收购资金来源、资产注入计划、是否有意争夺控制权、一致行动人关系、增减持意向等投资者高度关注事项;实施联动监管,将信息披露监管、市场交易监察和派出机构现场检查紧密地结合起来,并及时惩戒违规行为,保证市场正常的收购和交易秩序。(周松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