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养老金三大支柱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均已实现市场化投资运作。一旦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落地,养老金第三支柱也将开启市场化之旅。相比发达国家,目前我国商业养老保险在养老金体系中占比较低,如美国商业养老保险为居民提供的必要开支占比达35%以上,我国目前这一占比还不到10%,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在政策支持下,商业养老保险市场有望迎来井喷式发展,将对保险业特别是寿险行业形成重大利好。
●要解决中国A股散户市和政策市的问题,去散户化是一个急需解决的课题,也是大势所趋。借鉴国际经验,保险资金尤其是养老保险资金在此过程中能够扮演重要的角色。鉴于养老保险资金的长期特性,商业养老险保费叠加个人储蓄养老账户资金投资将会有效提升机构投资者规模和质量,机构投资者和保险资金的强强联合效应将为改善我国股市投资者结构、重塑投资风格和稳定资本市场起到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国老年人口快速增加,老龄化趋势愈发明显。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6年末,我国总人口达到138271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人口达到23086万人,占到总人口的16.7%,65周岁以上达到15003万人,占比为10.8%,预计到2030年我国将达到人口老龄化的高峰期。老龄化问题将成为中国目前面临的最严峻挑战之一,人口老龄化的加快催生了对养老保险的市场需求。
在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的同时,随着社会的进步,居民的养老理念也在不断进步。独生子女政策加重了年轻一代的生活压力,“养儿防老”的养老理念受到一定的影响,这也间接促使居民逐渐转变养老理念,由原来的“养儿防老”逐渐转变为储蓄养老保险,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养老保险市场的发展。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8.87亿
1991年我国开始正式推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截至2016年末,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87亿人,占总人口的64.21%。
企业年金分布严重不平衡
企业年金制度在我国已经实行了13年,综合来看,企业年金整体发展较为缓慢,其保障水平整体较低,目前仍处于艰难爬坡期,未能充分发挥对基本养老的补充作用。2011年以来企业年金积累基金增速持续下降,2017年上半年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率创5年来新低。2017年上半年全国有7.8万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比去年同期增长2.74%,参加职工人数为2325万人,比去年同期增长0.23%,企业年金累计结存11943亿元,仅占养老保险资产总规模的18.7%。
企业年金在行业与地区之间分布严重不平衡,从行业上看,缴纳企业年金的行业大多是能源、电力等盈利性较好、垄断性较强等行业。从区域上看,缴纳企业年金的企业大多数位于东部地区。此外,中小企业基本被排除在外,这主要是由于中小企业生命周期较短,经济实力较弱,获利能力有限。由此可见,第二支柱的企业基金对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障作用十分有限。
商业养老保险潜力无限
商业养老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不同,是建立在双方平等互利、自愿签约的基础上,投保人可根据自身面临的风险自愿进行选择。商业养老保险与企业年金一起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形成我国三大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但是,当下我国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滞后,在三大支柱资产结构与养老金收入结构中,第三支柱所占比例分别为6.43%与12.83%,与第一支柱所占比例相差悬殊。根据2015年数据显示,我国养老金替代率仅为44.08%,在第一支柱“收不抵支”和第二支柱发展缓慢的情况下,推动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势在必行。
政策支持商业养老保险崛起
当下,我国“三大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呈现倒三角形,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占据绝对优势,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多年来发展严重不平衡,难以对基本养老保险起到补充作用。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趋势以及日益增加的养老需求,相关部门出台多项政策,逐渐重视和扶持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推出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及长期护理险等新型养老保险品种,力求推动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完善我国养老保险体系。
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十年磨一剑
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指的是投保人在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时税前列支保费,而将纳税义务递延到投资收益或实际领取养老金的环节,实质上是一种利用税收延迟效应刺激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制度设计模式。
国外研究表明,税收优惠政策可以促进商业保险的发展,由于投保人在购买保险和领取保险金时处于不同的生命阶段,边际税率之间存在较大差距,由此产生税收激励。这一模式在西方发达国家的商业养老保险体系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并被广泛应用。为了以税收优惠效应推动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给商业养老保险市场注入新的活力,相关部门一直在推进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其主要理论基础是储蓄的生命周期理论和税收的经济效应理论。
“以房养老”新型养老保险试点平稳
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就是指已经拥有房屋产权的老年人将房屋产权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相应的金融机构对借款人的年龄、预计寿命、房屋的现值、未来的增值、折损情况及借款人去世时房产的价值进行综合评估后,按其房屋的评估价值减去预期折损和预支利息,并按人的平均寿命计算,将其房屋的价值化整为零,分摊到预期寿命年限中去,按月或年支付现金给借款人,它使得投保人终生可以提前支用该房屋的销售款。
“以房养老”是一种突破传统养老理念的创新型养老方式,也是一个小众业务。反向抵押保险是将反向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养老保险业务,是保险业参与“以房养老”的一种探索。试点的目的,是发挥保险特长,填补市场空白,为拥有房产且能自主支配房产的特定老年群体增加一种养老选择。
反向抵押保险试点总体运行平稳,反向抵押保险成为首个形成一定规模的“以房养老”金融产品,保险业逐步探索出一条帮助老年人利用房产融资养老的新路,为老年人提出了一个新的养老解决方案,使房产这一老年人主要的存量资产在不转移使用权的前提下能够转化为养老资金,满足了老年人希望居家养老、增加养老收入、长期终身领取养老金的三大核心需求。从试点情况看,此项业务每单平均能够提供每月9000多元的养老金,有效提高了老年人的可支配收入,显著提升了参保老人的养老水平,获得了参保老人的高度评价。
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老年人群体扩大增强了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现存三大养老金支柱规模尚无法支撑起庞大的养老市场是目前社会关注和急需解决的主要问题。相关部门适时推出政策支持商业养老保险,逐步形成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多层次保障体系,在保证公平的基础上提升效率,满足不同群体的养老保障需求,提高退休后的生活保障水平。
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允许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领取养老金时再缴纳税款。一方面,这是一种生命周期消费方式,由于投保人在购买保险和领取保险金的时候处于不同的生命阶段,其边际税率带来的效用会有非常大的区别,对于投保人有一定的税收优惠。另一方面,延迟纳税类似于给予投保人一定额度的无偿资金购买养老保障服务,从而能拉动个人购买养老险的需求,也是拉动内需的一个催化剂。
个税递延养老险有望撬动数千亿保费市场
目前,在我国养老金三大支柱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均已实现市场化投资运作,我们认为,一旦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落地,养老金第三支柱也将开启市场化之旅。一方面,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发展严重不平衡,无法为基本养老保险金的缺口提供有效的补充。另一方面,相比发达国家,目前我国商业养老保险在养老金体系中占比较低,如美国商业养老保险为居民提供的必要开支占比达35%以上,我国目前这一占比还不到10%,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在政策支持下,商业养老保险市场有望迎来井喷式发展,将对保险业特别是寿险行业形成重大利好。
根据简单测算,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口中假设会有60%的人购买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根据上海市“十二五”规划中提出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方案,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和企业年金均可享受税前列支优惠,其中企业年金税前列支额为300元,个人养老保险税前列支额为700元,如果采用700元的税收优惠假设,同时考虑个人购买其他类型保险产品不受影响,则每年新增养老险保费约1410亿元,占2016年寿险行业保费的6.5%,而在比较乐观的情景下,则能带来1650亿元保费增量;即使在较不乐观的情景下,仍然能带来1180亿元左右的保费收入。而这只是静态测算,如果再考虑人均收入增长、个税改革带来税基增加和居民养老消费态度转变等重要的影响因素,个税递延将有望为行业带来超过2000亿元的保费增量。综合国际市场经验来看,个人税收递延养老险中长期影响则会更加显著,将成为保险行业重要的利润增长来源。
“十三五”规划建议为我国的养老机制作出顶层设计: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通过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一方面,老龄化和养老消费观念更新带来养老产业需求增长。根据全国老龄办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老年人口消费规模达1万亿元,预计到2040年将达17.5万亿元。根据预测,2014年到2050年,中国老年人口的消费潜力将从4万亿元增长到106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达10%,占GDP的比例将从8%增至33%。2025年到2040年,我国约有5000万老年人需要通过专门的养老机构来养老,按照目前每人每年5万元的养老费用计算,整个市场产值有2万多亿元。
另一方面,养老服务形式单一,养老服务体系和老龄产业发展严重滞后的现状也十分突出,中国的养老产业只能算刚刚起步,还有很多难题需要解决。比如,虽然“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9073”养老模式,即90%的老人依靠居家养老,7%的老人依靠社区养老,3%的老人依靠机构养老,但居家养老模式依旧原始,居家养老健康管理的信息化和互联互通等问题仍未有效解决。
商业养老保险未来的发展趋势——养老生态
保险公司作为专业的风险管理机构,具有定价能力强、资金实力雄厚、客户数据质量高、上下游医疗养老资源整合能力等先天优势,保险公司应该逐步打通养老、健康、护理等与主业相关产业的链条,建立大保险生态圈,以便更好地实现回归“保险姓保”的行业本质。近年来,一个包括老年护理、老年医疗、老年消费和老年金融等在内的养老生态圈正在形成,我国正步入“养老+”时代。当前越来越多企业主动投身养老产业进行积极布局、越来越多的行业被附着在“养老+”的产业链条之上,养老产业的利润空间正在慢慢清晰化。
近年来我国投资者的持股结构已发生了一些重要变化,家庭财富增加导致人们理财意识增强显著提升了股市的散户化程度。从账户数量上来看,我国仍然以个人投资者为主,截至2017年8月,在我国股票市场中,投资者账户数量共有12949.89万,其中个人投资者账户数量为12914.95万,占比99.73%,机构投资者账户数量为34.95万,占比为0.27%。从持股市值比重来看,近年来专业机构投资者和一般法人持股占比均有所下降,个人投资者的持股市值占比显著提升到超过50%。中国股票市场个人投资者、一般法人、专业机构投资者持股的流通市值占比分别为56.43%、36.74%、6.82%,相较2010年,机构投资者和一般法人占比已分别下降6个百分点和14个百分点,个人投资者占比上升了20个百分点。
从投资者持有上市A股流通市值来看,个人投资者主要以小散户为主,机构投资者持股规模结构比较多元化。截至2016年底,个人投资者持有上市A股流通市值在10万元以下的有3564.5613万户,占个人投资者总数的72.29%;100万元以上的仅有135.6774万户,占比仅为2.75%。
股市的健康领导者——机构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是用自有资金或者从分散的公众手中筹集的资金专门进行有价证券投资活动的法人机构,与个人投资者相比,机构投资者一般具有较为雄厚的资金实力,在投资决策运作、信息搜集分析、上市公司研究、投资理财方式等方面都配备有专门部门,由证券投资专家进行管理。
从中国股市来看,机构投资者进入市场以后,上海证券市场和深圳证券市场的波动性都发生了结构性降低,机构投资者发挥了稳定市场的功能。在机构投资者发展的过程中,每次的政策推进都对市场起到了明显的稳定作用。历史数据表明,保险资金通过机构投资者间接入市对上海证券市场的稳定作用最为明显,封闭式基金对深圳证券市场的稳定作用最为明显。具体而言,在深圳证券市场上,机构投资者的进入最高降低了近13个百分点的波动性;在上海证券市场上,机构投资者的进入最高降低了6个百分点的市场波动,因此积极培育中国股市的机构投资者能够有效地稳定市场。
养老金投资将成稳定市场的基石之一
投资者的结构决定了A股具有两个显著的特点:散户市和政策市。要解决中国A股散户市和政策市的问题,去散户化是一个急需解决的课题,也是大势所趋。借鉴国际经验,保险资金尤其是养老保险资金在此过程中能够扮演重要的角色。
保险资金与培育股市长期价值性投资的要求高度匹配:一个稳健的资本市场要以长期投资为基石,保险资金是资本市场上最重要的长期资金来源之一。保险资金投资期限长、策略稳健,在股权投资上也主要追求投资标的的长期价值成长和回报,为稳定资本市场起到了重要作用。例如,保险资金投资于一些估值较低、分红较高的蓝筹股,以及一些具有较好成长性的新兴行业,也是支持经济转型升级的有益实践。
鉴于养老保险资金的长期特性,商业养老险保费叠加个人储蓄养老账户资金投资将会有效提升机构投资者的规模和质量,机构投资者和保险资金的强强联合效应将为改善我国股市投资者结构、重塑投资风格和稳定资本市场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