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快递暂行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从发展保障、服务、安全、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快递业做了全面规范。
对快递业进行专门立法,是非常有必要的。
快递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流通方式转型、促进消费升级的现代化先导性产业,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快递业历经十年持续快速发展,规模增速依然高位运行,新业态、新动能不断呈现。
统计数据显示, 2017年全国快递业务量完成了400.6亿件,是2007年的33.4倍,年均增长达到42%;2017年快递业务收入近5000亿元,是2007年的14.5倍,年均增幅达30.6%。我国快递业务量规模已经连续4年位居世界第一,包裹快递量超过美国、日本、欧洲等发达经济体,对全球包裹快递量的增长贡献率超过了50%。
我国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快递大国。
另外,来自中国物流与采购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社会物流总额252万亿元,同比增长6.7%;全年物流业总收入8.8万亿元,同比增长11.5%。作为衡量物流效率的重要指标,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从2015年的16%、2016年的14.9%,进一步下降到2017年的14.6%,效率逐年提升。基于市场和效率的双双提升,2017年中国物流景气指数全年均值为55.3%,始终保持在50%以上的景气区间。
而随着业务规模的壮大,我国快递企业也迎来了发展的高峰期,目前已经形成了7家年收入超过300亿元的企业集团。
笔者认为,随着条例的正式施行,整个快递业的质量提升值得期待。比如,条例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良好的快递业营商环境,支持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和服务方式,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保障措施,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快递服务。
国家鼓励和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采用先进技术,促进自动化分拣设备、机械化装卸设备、智能末端服务设施、快递电子运单以及快件信息化管理系统等的推广应用。
一系列举措为整个快递行业的改革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对引导行业发展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推动提高行业全要素生产率,促进整个快递行业健康发展,支持快递企业做大做强,是看得见、摸得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