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晚间,多家央企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改制及更名,从全民所有制企业变更为国有独资企业。涉及企业包括中国铝业控股股东、云南铜业实控人中铝公司,中核科技控股股东中核集团,中国动力控股股东中船重工,天华院实控人中国化工集团。
国务院办公厅7月份印发《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给出了明确时间表:2017年年底前,除中央金融、文化企业外,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登记、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全部改制为按照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方案发布时,101户中央企业中仍有69户集团公司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集团总部资产总额7.97万亿元,近5万户中央企业子企业中,仍有约3200户为全民所有制企业,资产总额5.66万亿元。这意味着69户央企集团公司和3200户央企子企业必须在半年时间内从全民所有制变更为公司制。
如今距离年末只有十多天时间,估计众多央企将会密集公布改制消息。
近期关于央企改制的消息密集放出,比如12月7日“国家电网公司”完成变更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包括总部和需改制的21家二级单位、123家三级及以下单位公司制改制任务全部提前完成。
截至目前国资委官方网站消息显示,中国通号、中国铁物等央企的公司制改制工作已经全面完成,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公司改制方案已全部批复完毕,各省级国资委出资企业改制面达到95.8%。
上海证券研究所首席分析师胡月晓对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表示,此举是国企改革的一部分,是去行政化。中泰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对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表示,这是为了做强做大国企。
全民所有制和国有独资企业都是央企,但是组织形态方面有诸多不同。
前者遵循《企业法》,后者遵循《公司法》,前者运行过程中容易出现所有权、决策权和经营权不明晰的情况;而国有独资公司是按照《公司法》注册,公司所有权、决策权和经营权分离,权责明晰。前者注重隶属关系,后者注重现代产权制度,建立明确的以资产为纽带的现代国有产权管理体系。
此外,前者的管理“老三会”是党委会、工会、职代会,后者的“新三会”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者角色由负责人变为执行者,管理者由上级任命,到董事会聘任。
根据国资委网站,目前87家央企建立了董事会,其中83家外部董事占多数,二级子公司的国有独资、全资企业中近一半建立了董事会;各省级国资委出资企业中有92%已建立董事会。
针对公司改制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实施方案》明确了支持政策,在国有划拨土地处置、税收、工商变更登记和业务资质资格承继等方面予以配套支持,为公司改制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