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证监会通报了5宗行政处罚案件,包括4宗内幕交易案,1宗证券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案。其中,在2宗内幕交易案中,两对夫妻、父子涉案内幕交易,相关当事人被罚。
在4宗内幕交易案中,一是杨某栋系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博汇纸业)定向增发及利润分配事项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林安与杨某栋存在见面接触,聊天过程中杨某栋提起博汇纸业可能会增发,后林安控制使用其本人证券账户和“刘某”账户买入“博汇纸业”77.59万股,获利约301万元。山东证监局决定没收林安违法所得约301万元,并处以约301万元罚款。
二是黄某嵘系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科达股份)拟收购多家公司股权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胡建东与黄某嵘关系密切,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胡建东控制使用“胡某淑”等3个账户买入“科达股份”84.33万股,没有违法所得。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胡建东处以60万元罚款。
三是魏某杰系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赛股份)拟收购新疆浦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刘小萍与魏某杰为夫妻关系,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刘小萍使用其本人证券账户买入“新赛股份”5.54万股,获利5572.75元。新疆证监局决定没收刘小萍违法所得5572.75元,并处以3万元罚款。
四是朱某同系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钱江生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胡鸣一与朱某同为夫妻关系,属关系密切的近亲属。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胡鸣一控制使用其本人证券账户买入“钱江生化”1万股,没有违法所得。朱毅超是朱某同的儿子,属关系密切的近亲属。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朱毅超控制使用“沈某”账户买入“钱江生化”1.5万股,没有违法所得。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胡鸣一处以3万元罚款,对朱毅超处以5万元罚款。
在1宗证券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案中,李大伟于2015年9月1日至2017年2月8日期间担任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平阳路证券营业部经理。从业期间,李大伟操作“李某梅”、“陈某春”及“赵某松”账户交易股票,没有违法所得。山西证监局决定对李大伟处以1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