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4宗案件作出处罚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徐昭 2018-08-04 09: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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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证监会依法对国信证券保荐业务违法违规案作出处罚,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100万元,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龙飞虎、王晓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国信证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改正,没收业务收入600万元,并处以1800万元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张苗、曹仲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广东证监局依法对姚逸宇从业人员买卖股票案作出处罚,没收姚逸宇违法所得185,086.96元,并处以185,086.96元罚款。山东证监局依法对徐康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案作出处罚,责令徐康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罚款。黑龙江证监局依法对黑龙江省容维证券数据程序化有限公司(简称“容维公司”)违法违规案作出处罚,责令容维公司改正,并处以30万元罚款。

上述案件中,国信证券作为华泽钴镍恢复上市的保荐机构和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在核查上市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和应收票据,以及利用审计专业意见等方面未勤勉尽责,未对华泽钴镍及下属企业大额资金变化、应收票据快速增减等异常情况进行必要关注,未履行必要核查程序,未对审计专业意见进行必要的审慎核查,导致未能发现华泽钴镍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和采用无效票据入账掩盖资金占用的事实,在其出具的保荐材料及相关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证监会将持续强化对中介机构的监管执法,发现违法即严肃问责,督促各类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保护中小投资合法权益。

在成熟市场中,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向来是受到严格监管的领域,在我国中小投资者占比较高的特定市场环境下更应如此。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大对该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正本清源,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徐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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