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服中心不断完善支持诉讼机制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周松林 2018-03-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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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起法律武器,代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中小投资者进行维权,是投服中心为自身确立的主要工作之一。自2016年提起首例证券支持诉讼(“匹凸匹”案)后,投服中心累计提起7例证券支持诉讼和1例股东诉讼。目前投服中心积极推动建立支持诉讼示范判决机制,持续开创维权业务新局面。

支持诉讼代中小股东打官司

2016年,投服中心提起“匹凸匹”案和“康达新材”案证券支持诉讼,均获胜诉,投资者全额获赔。2017年,投服中心新增证券支持诉讼案件5起,分别为“上海绿新”案、“安硕信息”案、“鞍重股份”案、“ST大控”案和“猛犸资产”案,并提起了首例股东诉讼,即以“海利生物”《公司章程》相关条款限制股东董事提名权,涉嫌违反《公司法》有关规定提起诉讼,获得法院受理。

“证券支持诉讼”这一创新机制的建立,是投服中心基于对我国散户权益救济现状的分析,借鉴境内外司法实践,用好用足现有法律机制所进行的制度创新。2013年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健全适应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民事侵权赔偿特点的救济维权工作机制。投服中心结合现有法律制度,吸收境外相关实践的合理内核,立足于自身公益机构的性质,探索形成了符合国情的支持投资者诉讼维权的思路,即选择典型案件,确定适格原告的筛选标准,通过委派公益律师作为代理人,支持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提起诉讼。

在“匹凸匹”等案胜诉、证券支持诉讼取得良好开局后,投服中心积极研究丰富支持诉讼的案件类型,力求扩大支持诉讼的覆盖面,支持诉讼涉及的违法行为内容不断多元化。“康达新材”案首次剑指造假上市行为;“安硕信息”案系我国资本市场第一例误导性陈述侵权索赔案件;“九好集团”案中,投服中心追责“忽悠式”重组双方,针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起诉;“猛犸资产”案中,投服中心首次尝试协助“基民”诉讼维权,实现监管链条的延伸。

推动建立支持诉讼示范判决机制

为扩大支持诉讼的覆盖面,让更广大的投资者受益,投服中心创新诉讼维权形式,探索公开征集受损投资者的模式。“上海绿新”案件首次尝试全国公开征集,97名投资者提出申请;“安硕信息”案中,14名投资者提出申请;“鞍重股份”案中,101名投资者提出申请;“ST大控”案中,409位投资者提出申请。申请支持诉讼的投资者人数稳步增长,投服中心支持诉讼业务的关注度也大大提高。

为了在最大限度地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同时,避免因民事赔偿而误伤上市公司现有广大中小股东,投服中心直接将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高管作为被告,向“首恶”精准追偿,确立“追责到人”的支持诉讼原则,这也是投服中心支持诉讼与社会律师诉讼原则的重要区别之一。

投服中心证券支持诉讼业务开展一年多来,在取得成果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特别是在当前诉讼机制下,诉讼结案周期长,投资者获赔时间久。伴随着申请支持诉讼的投资者数量激增,现有的支持诉讼工作模式难以为继。在这种状况下,投服中心开始探索支持诉讼转型升级,全力推动建立证券支持诉讼示范判决机制,以破解瓶颈。

投服中心介绍,示范案件的审理应着重解决群体性证券纠纷案件共通的法律争点、事实争点或证据争点问题。某生效判决对于该法院已经受理但尚未裁判的,或者将来新受理的所有以该上市公司为被告的群体性证券纠纷案件产生统一的示范效力,其他非示范案件有关共通部分的裁判不得与示范案件的裁判相抵触。示范判决机制得到推广后,将大大缩短诉讼周期,降低维权成本,提高支持诉讼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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