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日起,上海、福建 (含厦门市)、苏州工业园区等三地区,将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个税递延养老险)试点。研究机构预计,个税递延养老险全面试点后有望每年带来千亿元保费增量。实现这一增量市场的前提是税收杠杆确实会对购买人群产生吸引力。但市场经验也表明,税收杠杆并非百试百灵,其失灵的风险同样需要警惕。
我国的个税递延养老险与美国第三支柱个人退休账户IRA类似,因此也被称为中国版IRA。个税递延养老险的原理是投保人在购买保险和领取养老金的时候处于不同的生命阶段,通过在购买阶段减税、在领取阶段征税,可以降低投保人整体缴税比例,进而拉动个人购买养老险的需求。这一税收政策在多国都被证明是撬动养老保险高速增长的有力杠杆。
但是,我国于2016年2月起试点的税优健康险,是对个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按照每年最高2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曾有机构预估将产生700亿元保费增量。截至2017年6月底,税优健康险累计销售保费仅1.7亿元。
是什么原因造成税优健康险发展与市场预期偏离,又能为个税递延养老险提供何种借鉴意义?记者询问了多位专家以及业内人士,问题指向相当一致。以明亚保险经纪市场及研发部门负责人卫江山的说法为例,他认为主要有四点理由:一是税优额度较少,对客户吸引力有限;二是对保险公司限制较多,例如允许带病投保,保险公司担心逆选择风险,因此未在多渠道大面积推广;三是销售佣金过低,销售团队无推广动力;四是个人客户退税流程繁琐,影响客户体验。当然,税优健康险和个税递延养老险在税收政策、额度、产品功能等方面不太一样,这些都会影响市场推广效果。
尽管如此,税延健康险发展经验对我国发展个税递延养老险仍有积极借鉴意义。
首先,要关注和解决个税递延养老险供应链上的“痛点”,包括激发保险公司参与热情;优化个人办理个税递延养老险的流程;随着生活水平提高,适时提高延税额度等。
其次,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个税递延养老险试点的深意并不仅在于一个险种的发展,其还担负撬动我国养老第三支柱壮大、并进一步推动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完善的重任,需要在顶层设计上将以个税递延保险为代表的第三支柱和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结合起来通盘考量。
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了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个人养老保险等三大支柱构成的养老保障体系。不过,养老金保障体系发展不平衡。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认为,在养老金体系改革和政策调整中,要充分考虑商业养老保险作为第三支柱与基本养老保险之间的互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