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刘昆20日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作2017年中央决算的报告。报告显示,2017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1123.36亿元,为预算的103.2%。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以及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633.37亿元,收入总量为82756.73亿元。
今年以来,我国经济运行延续稳中向好态势,财政收入持续增长,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前5个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650亿元,同比增长12.2%,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880亿元,同比增长15.3%;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695亿元,同比增长8.1%,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1945亿元,同比增长7%。考虑到国内外环境仍存在一些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价格因素增收作用可能减弱,实施新一轮减税降费政策等影响,后期财政收支平衡依然存在压力,实现全年预算目标需要付出较大努力。
刘昆表示,下一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有关中央部门设置和职能配置情况,调整优化预算管理,强化支出项目统筹,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促进事业发展和提高政府整体效能。从严管理财政资金,保障资金安全。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和分析,督促地方和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落实好深化增值税改革、进一步减少涉企收费等措施。
二是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继续依法加强限额内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着力防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严格坚持现行扶贫标准,强化扶贫资金整合,进一步提高整合深度和质量,实施扶贫资金绩效管理。研究细化相关举措,集中资金支持打好污染防治重大战役,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同时,坚定实施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
三是做好民生保障工作。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着力保基本、兜底线。出台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方案,实现基金安全可持续和财政负担可控,确保各地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指导地方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进一步下沉财力,增强困难地区和基层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能力。
四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出台修改后的预算法实施条例。研究制定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推进地方税体系建设。抓紧制定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方案。抓紧完成消费税法、印花税法、关税法等草案的起草工作。稳步推进中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试点。建立健全国有资产报告机制,推进落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和国有资产综合报告相关工作。
据刘昆介绍,去年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一是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及时完善监管政策,印发有关文件,严格禁止地方政府借融资平台公司、PPP、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二是严查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加强地方政府债务常态化监督,组织核查部分市县和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融资担保问题,依法查处,问责到人,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三是支持地方依法举债。在严堵“后门”的同时,进一步开好“前门”。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继续开展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试点发行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保障重点领域合理融资需求。2017年,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23619.35亿元,偿还当年到期一般债券2414.5亿元,年末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103631.79亿元。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19961.59亿元,当年没有专项债券到期,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61468.01亿元。2017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合计165099.8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余额限额188174.3亿元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