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在昨日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对近期证监会对一宗内幕交易案作出行政处罚的情况进行了介绍。这宗内幕交易案中,刘岳均、王国祥、薛兵元等人利用所获知的并购内幕信息交易恒康医疗股票,被处“没一罚三”的行政处罚,罚没款总计约1.42亿元。
该案件是证监会在查办蝶彩资产、谢风华、阙文彬操纵恒康医疗案过程中发现的“案中案”。三人当中,刘岳均既是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对手方的实际控制人又是市场中间人,王国祥、薛兵元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密切关系人或利益关联人。
常德鹏介绍,本案中,恒康医疗为了实现由制药向医疗服务的战略转型相继收购四川省红十字肿瘤医院(下称“红十字医院”)肿瘤诊疗中心、资阳健顺王体检医院有限公司(下称“资阳医院”)、德阳美好明天医院有限公司(下称“德阳医院”)和蓬溪县健顺王中医(骨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蓬溪医院”)。这一系列收购医院的事项,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相关收购信息在公开前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
经查明,刘岳均为红十字医院实际控制人,并且是恒康医疗收购资阳医院等三家医院的介绍人。刘岳均知悉恒康医疗收购医院事宜,是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刘岳均利用“李某”等7个证券账户累计买入恒康医疗,获利约3394.7万元。
王某忠为资阳医院、德阳医院及蓬溪医院的股东、法定代表人,知悉恒康医疗收购医院事宜,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王国祥为王某忠的亲妹妹,两人关系密切,且存在密切的资金往来。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王国祥控制“唐某国”证券账户累计买入恒康医疗,获利约141.3万元。
同时,王某忠曾就出售医院的事项征求四川健顺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德阳医院、资阳医院的法人股东)股东薛兵元的意见。薛兵元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薛兵元利用其本人证券账户累计买入恒康医疗,获利约5.1万元。
证监会认定,刘岳均、王国祥、薛兵元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3条、第76条规定,并依据证券法第202条规定决定没收刘岳均违法所得约3394.7万元,并处约10184.3万元的罚款;没收王国祥违法所得约141.3万元,并处以约424.1万元罚款;没收薛兵元违法所得约5.1万元,并处以约15.4万元罚款。
三人罚没款总计约1.42亿元。
常德鹏表示,上述三人从事内幕交易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必须给予严惩。他说,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是内幕交易的高发领域,有的案件同时隐藏有市场操纵行为,相关主体在利益驱使下突破法律底线,攫取非法利益,侵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对此类行为将始终予以重点监控和严厉打击,决不让任何一个以身试法者有机可乘、有利可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