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根据方案,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这是继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后,省级及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再次合并。
“省级及省级以下国地税合并是我国新时代税收征管体制一项根本性改革,是税收征管体系发展到新的历史阶段的必然要求,对进一步强化税务机关征管手段、提高征管效率质量、节约税收征管成本、统一税收征管体系具有积极推动作用。”吉林省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张依群对《证券日报》记者说。
“国地税合并顺应了新时代对税收征管机构的要求和发展趋势,有利于优化征管资源分配,降低税收征管成本,提高税收征管效能。”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蒋震对《证券日报》记者说。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陈龙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国地税合并是我国税收征管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随着各项税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建立与税制结构相适应征管体制势在必行。这一改革,有利于理顺税收征管中的相关关系,提升税收征管能力和效率;从深层意义上来看,符合我国国家治理结构的特点,有利于提升税收治理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据了解,1994年分税制改革之后,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开始“分灶吃饭”, 全部税种在中央和地方之间进行了划分,税收征管系统也开始一分为二,国税主要负责征收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税主要负责征收地方税。
张依群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实行营改增后,地方税务部门征收的主体税种营业税被取消,地方税务部门的征税职能相对弱化,为了保证营改增政策的顺利过渡和实施,部分地税部门和国税部门开始实行合署办公、统一纳税,客观上也为国地税合并买下了伏笔,创造了条件。
张依群指出,当前,我国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现代化发展问题变得越来越迫切,人们对政府的管理效率、服务质量、公平公正等方面诉求和期望越来越高,客观上也倒逼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必须适应时代形势变化发展的需要。国地税部门合并也正是顺应了这个要求,是我国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以来在税制改革方面的一项重大突破。
张依群认为,将国地税组织的税收和财政部门组织的非税收入统一纳入合并后的税务部门征管,有利于解决了国地税征税人员、任务、责任、压力以及待遇等不平衡问题,有利于解决企业、个人多头缴税和综合税费负担问题,同时也利于从根本上解决征税成本过高、环节过多、效率过低、数据统计口径不一等问题,为保证国家清费减税政策措施全面准确落实到位创造条件,有利于精准减轻企业和个人税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