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有关方面正在大力推进包括证券法修订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工作
“让我们感到振奋的是,我国资本市场的制度创新,包括证券直接持有制度等安排,因为其在监管有效性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已经引起国际资本市场广泛关注,成为资本市场法律制度的中国方案、中国经验。”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黄炜12月15日表示。
他是在当天举行的第六届“上证法治论坛”上做出上述表示的。黄炜说,良法才能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新时代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二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三是始终坚持全面服务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四是始终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五是始终坚持从我国资本市场实际出发。
他同时表示,资本市场法律制度的完善涉及证券法、期货法、公司法、刑法以及相关行政法律等多个部门法律。当前,有关方面正在大力推进包括证券法修订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部门规章的起草制定、修改完善等工作,这是新时代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关键性、引领性工作。
“做好这项工作,需要我们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从资本市场改革发展顶层设计与总体规划的角度,认真研究、深入思考,着重回答好以下几个问题。”黄炜说。
一是如何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要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从证券的法律属性出发,合理拓展“证券”范围,努力为实体经济和创新创业提供丰富的融资产品服务。要继续稳步推进股票发行制度改革,立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规制逻辑,提高证券发行制度的市场适应水平,满足不同类型、处于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融资需求。要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制度,立足于控制权转移的监管和披露逻辑,增强并购重组制度的有效性,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要从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法律本质出发,围绕发行人条件、投资者构成、交易方式等要素差异决定的市场风险特点,合理安排不同层次市场监管制度,形成市场错位发展、有序竞争,为不同层次的企业发展提供差异化的市场交易服务。
二是如何有效防控金融风险。要增强金融立法的统合性,按照“相同性质行为、相同监管标准”的原则,针对名目不同但功能相同或者相近的证券产品实施统一的监管标准。要进一步完善市场交易制度,在充分尊重市场自治与效率要求的同时,兼顾市场公平,维护市场秩序,完善股份减持、停复牌、程序化交易、融资融券、退市等制度。要抓紧完善市场风险治理机制,健全市场风险监测监控制度,明确应对市场风险的流动性安排,着力构建系统性风险防控机制。
三是如何迎接科技创新浪潮。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应用为主要特征的金融科技创新正在深刻地影响着资本市场,挑战前所未有。法律制度要主动跟上科技进步的步伐,积极应对科技发展对市场监管带来的全新挑战,为鼓励并规范科技创新预留制度空间。要厘清通过技术实现的证券交易的金融特性,按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所有金融业务都要纳入监管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安排监管制度,并为科技金融创新建立必要的容错纠偏机制。(下转A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