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驾驶加速驶向现实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崔小粟 2018-04-13 07: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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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三部委联合印发《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简称《规范》)。《规范》对目前各地城市放开智能网联汽车实路测试的测试主体、测试驾驶人及测试车辆、测试申请及审核、测试管理、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这意味着自动驾驶上路测试迎来全面开放。《规范》将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规范自动驾驶上路测试

“道路测试是开展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研发和应用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车辆在各种道路交通状况和使用场景下都能够安全、可靠、高效的运行,自动驾驶功能需要进行大量的测试验证,经历复杂的演进过程。”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智能网联汽车在正式推向市场之前,必须要在真实交通环境中进行充分的测试,全面验证自动驾驶功能,实现与道路、设施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协调。

智能网联汽车通常也被称为智能汽车、自动驾驶汽车等。《规范》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测试范围包括有条件自动驾驶(L3级)、高度自动驾驶(L4级)和完全自动驾驶(L5级)。

在保障道路测试安全方面,《规范》对测试主体、测试驾驶人和测试车辆提出了严格要求。对测试主体提出单位性质、业务范畴、事故赔偿能力、测试评价能力、远程监控能力、事件记录分析能力及符合法律法规等条件;对测试驾驶人提出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经过自动驾驶培训、无重大交通违章记录等要求;对测试车辆提出注册登记、强制性项目检验、人机控制模式转换、数据记录与实时回传、特定区域测试以及第三方机构检测验证等基本要求。

在发挥地方政府的职责和作用方面,《规范》规定由省、市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选择测试路段并公布,提出申请测试所需的基本材料。明确测试通知书发放和变更要求及所包含的信息,临时行驶车号牌申领、发放程序及跨省、市申请测试的相应要求。

在道路交通管理和安全监管方面,《规范》分别提出了测试相关方在开展测试过程中携带通知书、醒目标示、操作接管、车辆转场和上报测试总结等要求,并明确省、市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撤销测试通知书、收回临时号牌的情形。“为保证道路测试安全,我们不仅要求在道路测试必须在规定路段进行,并且要求测试驾驶人始终处于驾驶位置上,监控车辆及周边环境,随时准备接管车辆。这也是借鉴Uber及特斯拉发生事故的经验教训。”辛国斌强调。

此外,为了保证测试期间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时,追究违法违规方的责任,《规范》明确了交通违法处理和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以及相应的处理和处罚部门,并规定在发生事故后当事人义务及测试主体和省、市级主管部门的情况报送要求。

为产业发展创造条件

辛国斌指出,为有效实施《规范》,加快推进道路测试工作,要抓紧研究制定自动驾驶功能测试评价规范,建立科学合理的自动驾驶功能评价和管理体系;加快制定紧急制动、车道保持、事件记录、信息安全等重要标准,提供测试验证的技术支撑;加强对测试数据和信息的收集分析,研究建立反映我国道路交通特征和驾驶习惯的场景库,支撑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验证和技术研发。

辛国斌还表示,为了协同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网联化技术是车辆与外部进行信息共享与控制协同的重要手段,在实现自动驾驶特别是高级别自动驾驶路径规划、协同控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支撑作用,也是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的重要内容。应加快部署5G等新一代通信网络,推进道路基础设施的智能化建设,满足网联功能测试需要,促进车路协同发展。

交通运输部科技司司长庞松则表示,围绕推动《规范》的执行和落实,交通运输部将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机构积极开展自动驾驶封闭场地建设及测试工作,促进自动驾驶道路测试健康有序开展,进而推动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

作为目前在自动驾驶领域拥有领先布局的百度,此番政策落地将促进其与各地厂商进一步合作。百度自动驾驶技术总监陶吉表示,“我们会根据企业自身的需要,根据不同地方政府提供的条件来决定跟什么样的企业来进行合作。我们希望把百度平时积累的数据能够共享出来,共享给政府,一起推动整个自动驾驶行业相关的安全测试、地图、仿真、数据等的行业规范和标准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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