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对IPO的审核,确是越来越严了。在上周召开的三次发审会上,总共审核了18家公司的首发申请,仅3家公司通过,过会率16.7%。若把时间拉长,1月前28天,发审委审核了41家公司的IPO申请,15家通过,23家被否,3家暂缓表决,通过率(不包括取消审核的4家公司)为36.6%。这一超低通过率在投行,在A股市场激起了巨大反响。绝大多数投资者对此表示了赞赏。的确,严把发审关,将那些不符合条件,存在瑕疵,甚至重大隐患的企业挡在上市门外,不仅有利于提升沪深股市的运行质量,为其长期稳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也是对投资者利益的有效保护。
在这当口,也有人提出,监管部门严审IPO,在提高股市增量公司的质量上产生了积极作用。那么对存量公司呢?是不是也该做些什么?截至2017年底,沪深两市上市公司达3485家,总市值56.71万亿元,流通市值44.93万亿元,其中不乏绩优股、蓝筹股,但也有相当数量的绩差股、问题股,这些公司的存在,不但拖累了沪深股市的业绩水平,还带来了较大的运行风险,成为影响市场健康发展的负面因素。对投资者而言,这些问题公司更是盈利的“杀手”。显然,在严审IPO的同时,加强对存量公司的监管,鼓励其逐步提高效益,培育更多绩优股、蓝筹股,有效减少绩差股的数量、化解问题股,也都是监管部门现在需要考虑,并且认真予以推进的工作。
当然,提升存量公司质量面很广,操作起来很复杂,实施起来需要较长的过程。不过也有一些事项,现在就可以抓紧去做。就以对绩差公司的退市而言,以往市场上也是有退市政策的,但主要是通过设置一些硬性财务及交易指标,把不达标的上市公司强制摘牌。而事实上,真正存在这种状况的公司数量并不多,而且一些公司也会有针对性地采取一些“保壳”措施,所以,这些年来,退市公司数量很有限。这提示我们需要进一步研究退市政策,对那些在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公司经营上出现重大不确定性,以致明显缺乏持续经营能力的企业,能否通过完善现行退市制度,使之也被纳入退市行列中去呢?眼下就有一些上市公司,只剩几个员工,主营业务几乎为零,就靠处置资产在维系,这样的上市公司哪里还符合作为公众公司能持续经营、为投资者创造价值的要求?难道就因为其账面上还有靠卖家当所产生的“利润”,而不让其退市吗?近来有舆论呼吁,让那些基本上不具备正常经营能力的上市公司主动退市,这正反映出投资者已痛感此类公司对股市负面影响太大。既然如此,那为什么就不能在制度上对这些公司彻底关闭上市的大门呢?
另外,基于沪深市场的实际,真正最后被硬性摘牌的公司,恐怕还是极少数。客观上大量存在的是一些业绩平庸的公司,尽管满足上市条件,但长期业绩表现不理想,难以给投资者带来像样的回报,也缺乏再融资能力,无法利用上市的优势实现金融对实体的支持。有的治理结构弊端重重,大股东限于种种原因,很难把企业做好,其结果不仅浪费了宝贵的上市资源,也压低了证券市场的价值。对于这样的企业,似乎也可考虑通过有效的资产重组,来改变公司原有的面貌。尽管多年来存在利用重组炒作股价,以及通过虚假重组套利等问题,因此监管部门在予以严厉打击的同时,也强化了对资产重组的审核。这当然是很有必要的,但在杜绝忽悠式重组中的投机与内幕交易现象的同时,也不能搁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能有效提高上市公司业绩、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组,而应予以更大的支持。借壳上市,原本也是资本运作的手段,是资本市场功能的体现,不能因为有的公司在运用这种手段时发生了问题就全然否定,而是要在坚持规范化的前提下予以推动。这样,好的企业可以通过IPO上市,好的资产可以借助与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实现证券化,能让业绩平庸的公司脱胎换骨,而差的公司则让其退市。这样,上市公司质量的提高就能更有保证,资本市场的繁荣与发展,也就有了更为扎实的基础。
(作者系申万宏源证券研究所市场研究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