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罗曼
证券时报记者从香港证监会获悉,香港证监会就处置证券保证金融资风险展开为期两个月的咨询,主要建议包括:规定证券保证金融资经纪行须设立审慎的监控程序;避免杠杆率过高及证券抵押品和保证金客户过于集中;经纪行亦须制定及执行有关追缴保证金通知的具体政策,并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压力测试;就适用于可接纳为抵押品的证券的扣减率提供更清晰的指引。
香港证监会副行政总裁兼中介机构部执行董事梁凤仪表示,过去十年保证金贷款总额急速增长,加上贷款抵押品的质量下降,情况令人非常忧虑。指引旨在将保证金借贷的风险管理手法标准化,并提高保证金经纪行抵御股市波动的能力。
与此同时,香港证监会还发布了一份《关于证券保证金融资活动的检视报告》。报告称,持牌法团在2006年12月3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检视期间)内进行的证券保证金融资活动出现大幅增长,保证金贷款总额在期内增加了9倍,于2017年12月31日达到了2060亿元,相比之下,香港证券市场的总市值在同期只增加了1.5倍。
此外,香港证监会在监察经纪行的过程中,注意到部分证券保证金融资经纪行没有审慎地管理其证券保证金融资业务,在近期的一些情况中,证监会发现有些经纪行的速动资金状况因其集中持有的证券抵押品价格暴跌或暂停买卖而严重恶化。
数据显示,与2006年相比,有90家证券保证金融资经纪行在《财政资源规则》下的保证金贷款短期欠款总额相对于其股东资金的比例有所上升,而超过80家证券保证金融资经纪行的证券融资抵押品比率下跌,此外,保证金贷款短期欠款总额相对于经纪行保证金贷款总额的比率于检视期间亦由11%上升至16%,此种趋势显示保证金贷款质量下降,及经纪行股东资金中面临风险的比例增加。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证券保证金融资经纪行的前20位的保证金贷款(主要保证金贷款)而言,约30%的贷款总额是以单一证券抵押品作担保,近乎2006年水平的3倍,近80%的证券保证金融资经纪行的主要保证金贷款有至少一笔贷款是以单一证券抵押品作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