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易永英
近日,央行研究局局长徐忠博士发表专栏文章,认为“积极的财政政策不够积极,甚至是紧缩的”。随后财政系统也有人发表观点,被理解成某种回应。总体来看不少观点是值得借鉴的,但也不乏可商榷之处。
争议财政政策是否积极,首先要统一的是何为“积极”。从理论上讲,财政扩张的标志只有一个,就是今年的财政赤字比去年多。如果没有这个增量,并考虑到经济体量增大,实际上不仅不是扩张,还可能是中性甚至是紧缩。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财政赤字率拟安排2.6%,为2013年来首次下调。报告同时明确指出:积极的财政政策取向不变,要聚力增效。
赤字率下调仍然是积极的财政政策吗?一方面,考虑到地方债务存量以及在建工程续建的需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安排地方专项债券1.35万亿元。财政赤字加上地方专项债券,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突破4%;另一方面,在财政收入好的情况下下调赤字率,说明在稳增长和防风险之间,政策在向防风险倾斜。这或许是立足于当前条件下的一种权衡:在守住赤字率的同时,积极的财政政策首要是防风险。
近年来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目标主要是着眼于经济增长。总体来看,2018年上半年财政政策基本实现了助力经济稳定向好的目标,但有待进一步增效。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也提到,要使积极财政政策发挥更大效用。
所谓“积极”,实际内涵是“积极有效”,其中蕴含着提高国家治理效能的深意。未来财政政策要从侧重宏观调控转向公共风险管理,这也更契合我国从注重经济增速转向注重发展质量的要求,就是主动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增强财政政策的预见性和预防性,更加积极主动地应对改善就业状态中的各种不确定性,化解其中的风险,防患于未然。
上半年国内经济增长平稳,积极的财政政策由“支出”转向“减税”,短期内财政政策应继续保持积极。财政应保证支出节奏不变或适当加快,与货币政策相配合,保持对环保、高技术等领域供给侧改革的支持力度。控制降杠杆的节奏,保证存量投资项目的资金接续。从而对冲出口和房地产投资放缓带来的经济下行风险,防范再融资渠道不畅而引发的金融风险,稳住宏观杠杆率。
长期来看,积极的财政政策无法依赖财政支出,必须更依赖减少企业税负,只有这样才能协调好稳增长、防风险的关系。而完成这些转变需要的则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包括预算改革、税制结构改革、央地财政关系改革等。
无论如何,当下都应搁置争议,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紧密配合,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协调制定政策和确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