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保险业一直存在的“理赔难”痛点,信美相互人寿(简称“信美相互”)日前推出“赔审团”制度,尝试在理赔发生争议案件时,保险金申请人可提出申请,并由其他会员或客户作为“赔审员”组成“赔审团”,参与案件赔付决定,判定结果直接影响最终的理赔决定。在这一机制下,理赔判定权不再单方面的掌握在保险机构一方。
近日,这一制度首次启用。记者获悉,一位家长在为7岁女儿投保时未尽如实告知义务,13天后女孩确诊某病,家长据此申请理赔。3月29日,信美相互组织5000余名“赔审员”,对这一案例进行赔付表决。在阅读包括病例、血液检查报告、投保说明书之后,24小时内,76%的“赔审员”选择了“不予理赔”。
尽管最终不予赔付,但这一案例却开创了解决保险理赔争议的新方法。信美相互董事长杨帆表示:“在这个新制度下,相互保险具有天然的优势,因为相互保险本身就是由会员所有、会员参与管理、会员共享盈余的保险组织,所以把一些难以判定的理赔案件交由他们处理,是实践相互保险组织与会员利益一致性的探索。此外,从沟通机制看,信美希望通过‘赔审团’为会员及客户建立与保险机构更加平等开放、公正透明的沟通机制,改变对保险的认知和体验。”(程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