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2017年有1072家机构存在违法失信记录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马婧妤 2018-06-23 12: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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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违法失信行为中信息披露违法失信占比高居首位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在昨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2017年资本市场诚信建设的情况。2017年度存在违法失信记录的机构共1072家,存在违法失信记录的个人共1716人,市场违法失信行为中信息披露违法失信行为占比高居首位。

高莉介绍,近日证监会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办公室根据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的数据信息,对2017年资本市场诚信状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并对2017年度证券期货市场各类活跃主体的诚信状况进行了分析梳理。

分析显示,2017年度存在违法失信记录的机构共1072家。其中,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355家、非上市公众公司相关责任主体117家、公司债券发行人57家、证券公司75家、基金管理公司27家、期货公司52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46家、基金销售机构37家、资信评级机构2家,会计师事务所22家、资产评估机构16家、律师事务所14家、私募基金管理人174家、机构投资者61家、其他违法失信机构17家。

以上市公司相关主体、私募基金管理人相关主体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相关主体约占全部违法违规主体的60.2%。

2017年度存在违法失信记录的个人共1716人。其中,上市公司相关人员927人、非上市公众公司相关人员77人、公司债券发行人相关人员24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109人、基金管理公司从业人员60人、期货公司从业人员54人、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从业人员1人、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106人、资产评估机构从业人员37人、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18人、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业人员29人、个人投资者245人、其他人员29人。

存在失信记录的个人以上市公司相关人员为主,占比达到54.0%。所谓上市公司相关人员包括上市公司董监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个人投资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交易对方董监高,拟上市公司董监高等。

高莉表示,去年资本市场违法失信主体的行为中,信息披露违法失信行为占比高居首位,达到47.4%。另外,内控管理违法失信行为占比21.5%,业务经营违法失信行为占比17.2%,市场交易违法失信行为占比13.6%。

她说,上市公司责任主体的违法失信行为主要是信息披露违法,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信息披露违法失信行为既是上市公司监管的核心,也是市场违法失信的“高危区”。

据悉,证监会下一步将继续高度重视并持续加强诚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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