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市公司新黄浦突然连发四条公告,表示第二大股东股权发生转让,同时因受让方“具体增持计划尚未明确”而停牌。
值得注意的是,新黄浦二股东背后实质是两个信托计划,此次股权变动,实质上是信托受益权的转让。而由于信托计划背后的实际出资情况不透明,新黄浦二股东此次的转让行为引起了上交所的关注。
目前新黄浦的第二大股东为上海领资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上海领资”),公开资料显示,上海领资有限合伙人云南信托以其设立管理的“云南信托-汇金166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对上海领资进行货币出资,总认缴出资人民币20亿元,占上海领资总认缴出资额的66.65%。上海领资有限合伙人厦门信托又以“厦门信托-汇金165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对上海领资进行出资,总认缴出资人民币10亿元,占上海领资总认缴出资额的33.32%。寿光晨鸣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寿光晨鸣”)和王丁辉持有以上两款信托计划的一般信托受益权。11月13日,盛誉莲花控股股东中崇投资分别与寿光晨鸣和王丁辉签订合同,取得上述两款信托计划的一般信托受益权。
事实上,王丁辉与寿光晨鸣此前通过厦门信托与云南信托的两只信托计划杠杆运作,举牌成为新黄浦的第二大股东本身便引起过市场的关注。今年上半年,上海领资通过连续举牌,几乎从无到有,增持新黄浦17.64%股份,稳站第二大股东,彼时,上交所还询问过资金来源。公开信息显示,王丁辉以3亿元作为启动资金,加上质押持有的挂牌公司股权,按照8%的年化利率融资5亿元,并与另一出资方寿光晨鸣一起作为一般级委托人,引入两个信托计划,最终撬动30亿元的资金,用于对上市公司进行举牌。
而此次,王丁辉与寿光晨鸣选择转让持有的一般级信托收益权给盛誉莲花控股股东中崇投资,上交所亦要求云南信托和厦门信托就截至目前的资金结构、实际出资情况,及信托计划期限、受托人是否具有终止信托计划的安排及优先级资金是否具有退出安排等情况作出说明。